虞利明辭去杭州銀行行長后,宋劍斌代為履行行長職責已超過5個月,即將達到代履職不得超過6個月的監管要求。湘財Plus獲悉,有消息指出杭州銀行新的行長人選即將敲定,或來自外部。
據杭州銀行2025年4月公告披露,該行行長虞利明因個人原因辭去副董事長、行長等職務,同時經董事會會議審議同意,由董事長宋劍斌代為履行行長職責,代為履職期限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新任行長任職資格獲監管機構核準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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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銀行董事長、代理行長宋劍斌。
根據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金融機構行長等缺位時,應當按照監管規定指定相關人員代為履職,代為履職的期限應當符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得超過規定期限。金融機構應當在期限內選聘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而2022年9月修正的《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中資商業銀行行長代為履職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中資商業銀行應當在6個月內選聘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正式任職。
宋劍斌于2025年4月2日起代為履行行長職責,至今已超過5個月,按照上述監管的規定,其代為履職即將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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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銀行原行長虞利明。
虞利明的辭任較為突然,截至目前公開信息中并無其去向的消息。簡歷顯示,虞利明1966年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正高級經濟師,曾任交通銀行杭州分行副行長,2008年5月起2010年11月任杭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長、總經理,2010年11月起任杭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總經理,2012年7月起任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并自2010年12月起任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2年9月,杭州銀行原董事長陳震山辭任,時任行長宋劍斌接棒,虞利明則于當年12月調任行長,其任職資格于2023年3月獲監管批復。
虞利明辭職時,擔任杭州行長僅兩年多,而引發外界關注的是,杭州銀行彼時對外披露的公告不僅未向虞利明致謝,反而提及“公司各項經營活動開展正常,經營質效良好,該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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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銀行。
公開資料顯示,杭州銀行成立于1996年,前身是杭州市財政局聯合32家單位發起設立的杭州城市合作銀行,1998年更名杭州市商業銀行,2008年更名杭州銀行,2016年在上交所成功上市。截至2025年上半年,杭州銀行資產總額2.24萬億元,1-6月實現營業收入200.93億元,歸屬于公司股東凈利潤116.6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89%、16.67%。
另據半年報披露,杭州銀行現任高級管理層由8位70后組成,分別是代理行長宋劍斌,副行長李曉華、陳嵐、李炯(兼首席信息官)、潘華富、張精科、章建夫,業務總監王曉莉(兼董事會秘書)。
統籌/新湘財
撰文/湘財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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