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車險正規嗎?
近段時間以來,“交通安全統籌”被監管部門頻頻提及。
這一原本限于運輸企業內部互助的機制,被部分機構或個人包裝成商業保險對外銷售。
在低價誘導之下,不少車主一步步落入圈套。然而,這類統籌業務準入門檻較低,也不受保險法保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理賠可能淪為“空頭支票”。
對此,監管部門提醒,交通安全統籌業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滿足特定群體的風險保障需求,但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時仍需謹慎評估風險,認清其并非保險的本質,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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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統籌≠車險
所謂交通安全統籌,是交通運輸企業為發起主體,以提高運輸企業抗風險能力為目的,面向企業自有車輛開展的非經營性行業互助行為。通常來說,每位成員繳納一定費用,發生事故時司機可從這筆費用中獲取賠償。
2012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鼓勵運輸企業采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自此,交通安全統籌駛入發展“快車道”。
但近些年來,隨著新能源車陷入“投保難、投保貴”的窘境,加之部分貨運、客運車輛面臨保費高企和拒保頻發的風險,交通安全統籌逐漸走了樣,開始披著車險的外衣在市場中運作,以車險之名行蒙騙之實。
需要強調的是,交通安全統籌并非法律意義上的保險。由于這類業務經營者不是持牌保險機構,相關業務缺乏嚴格的償付能力、準備金等監管約束,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爆雷跑路等現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可能面臨無法獲得或無法足額獲得賠償的風險。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余豐慧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交通安全統籌是一種針對特定群體或行業的風險管理機制,旨在通過集體的力量來分擔成員間的交通事故風險。“與商業車險不同的是,交通安全統籌通常不是由保險公司提供的正式保險產品,而是由一些行業協會、企業聯盟等非保險實體組織進行的內部互助安排。商業車險則是由經過監管機構批準的保險公司提供的標準化保險服務,具有法律保障和明確的責任賠償范圍。”
如果被誤導購買了交通安全統籌而非正規車險,車主將面臨一系列風險。余豐慧分析稱,首先,交通安全統籌不具備合法的保險資質,一旦發生事故,理賠流程和標準可能不透明,導致理賠困難;其次,由于這些統籌計劃不受金融監管,資金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資金挪用或者管理不善的風險;最后,如果統籌公司經營不善甚至倒閉,車主將失去應有的風險保護,損失自負。
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今年2月發布的《2024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中指出,不少消費者投訴反映部分汽車服務公司以保險公司名義對外銷售統籌保險。具體來看,消費者投訴的問題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冒充保險銷售。業務員冒充知名保險公司將統籌保險包裝成正規商業保險,消費者付款后發現保單并非由正規保險公司出具。
二是售后理賠難。消費者反映“統籌保險公司”客服電話無人接聽、業務員失聯;出險后只能到指定修理廠,還面臨賠付難等問題。
三是退保難。消費者發現問題后要求退款,被商家拖延或拒絕,即使合同未生效,消費者提出退款時仍被收取高額手續費。
如何識別“陷阱”
為了遏制市場亂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監管開始出手整治假借交通安全統籌名義的非法經營行為。
7月28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五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規范交通安全統籌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不得將機動車統籌、機動車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統籌等宣傳為保險。
《通知》要求,各金融監管局要進一步規范治理保險中介市場,嚴厲打擊銷售誤導等違規行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不得與從事機動車統籌、機動車安全互助等業務經營的非金融持牌機構進行任何合作。
7月29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關于非法“交通安全統籌”的風險提示》再次強調,以“XX機動車統籌”“XX機動車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統籌”為名,與不屬于運輸企業內部的普通車主、社會大眾簽訂的安全統籌業務合同的行為,均不合規。
“廣大車主需提高自身風險管理意識,在參保前認真辨別、仔細斟酌、理性選擇,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要,向合法經營車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投保。”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提醒道。
余豐慧也提醒消費者,應當增強辨別能力。首先,要確認提供服務的機構是否具備國家認可的保險業務資質,可以通過官方渠道查詢該機構是否登記注冊。其次,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是否符合保險法的規定。正規保險產品會有詳細的保險條款,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責任、免責條款、理賠程序等。最后,對比同類保險產品的價格和服務,過低的價格往往就是誤導銷售的一個信號。
那么,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又該如何應對?余豐慧認為,一方面要加強公眾教育,普及保險知識,幫助消費者識別正規保險產品。另一方面要積極與監管機構合作,舉報非法經營行為,協助打擊偽裝成保險的騙局。
“與此同時,保險公司還可以通過創新產品和服務,提高自身競爭力,以更優質的產品吸引消費者,從而減少對非正規渠道的需求。”余豐慧指出,保險公司也應關注市場需求,適時調整產品策略,為特殊需求的消費者提供定制化的解決方案。
江蘇省保險學會從經營管理策略和開展消費者教育兩方面給出了建議:短期內,保險公司應排查和中介渠道合作情況,及時終止與任何統籌機構的業務往來;配合監管承接因統籌業務清理導致的車輛投保需求(如提供快速投保通道)。
中長期來看,應針對運輸企業風險特點,“一企一策”研究風險減量措施,整合車載設備、培訓資源,為運輸企業提供“保險+風險減量”打包服務,搶占政策紅利,兼顧成本與抗風險需求。
在消費者教育方面,江蘇省保險學會認為,保險公司應聯合行業協會在服務區、物流園等場所宣傳統籌與保險的區別,強化正規車險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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