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3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罰款合計171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相關責任人存在違規資金運用損害公司利益,委托無保險中介資質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違反規定,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違法違規行為。

金融監管總局對李軍、曹海菁、付興亮、李民、趙振民、王文瑜、曹莉莉、仇傳喜、岳云峰、程爽、彭煊、解暉、劉旸等責任人員警告并罰款共計171萬元。
對李軍撤銷任職資格。對曹海菁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
公開信息顯示,李軍、曹海菁此前曾分別擔任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責編: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古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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