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時報
作者/ IT時報記者 毛宇
編輯/ 錢立富 孫妍
每年3·15,《IT時報》都會關注互聯網消費領域中,隨著新應用和新服務出現的侵犯消費者權利的事件和現象,今年,這些“假”要繼續打下去,盜版圖書泛濫、臨期護膚品成“假貨天堂”,9.9元“換臉”馬斯克,假車險保單等。《IT時報》“3·15行動周”專題報道將持續推出。
近年來,新型車險詐騙手段持續升級,多地車主遭遇“假保單”陷阱。《IT時報》記者調查發現,不法分子利用線上投保流程漏洞,通過仿冒知名車險企業、偽造投保流程等手段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線上詐騙,多用“統籌服務”代替“保險”,且多為跨省騙保,導致消費者維權困難。
上海新能源車主吳飛(化名)的遭遇頗具典型性。2024年10月,他通過“眾安車服”[全名為“眾安車服(海南)汽車有限公司”]業務員辦理車險,直至車輛發生追尾事故后遭“官方客服”拒絕出險,才發現2600元保費換來的竟是虛假保單,導致車輛脫保近半年,而且保費至今未追回。
記者發現,此類騙局存在明顯共性特征:仿冒知名正規保險企業名稱,如包含“眾安”“泰康”“太保”等名稱,騙取車主的信任;深度模仿線上投保全流程,卻在關鍵支付環節通過第三方公司賬戶收款;持有汽車服務、互聯網公司等與保險無關的營業執照,利用監管盲區非法開展業務。
一位資深保險從業者告訴《IT時報》記者,統籌是指車主或公司交納相應的交通安全統籌費形成統籌資金,為參與統籌的機動車提供保障,屬于運輸行業內部的行業互助行為,并非保險活動,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護,兩者性質截然不同,容易給車主造成誤解。
“此類線上車險的交易環節存在明顯漏洞,正常車險支付應直連保險公司賬戶,任何第三方代收均屬違規行為。建議車主通過官網、官方App等正規渠道核驗保單真偽。”這位人士介紹。
《IT時報》記者就此事咨詢眾安車險,工作人員回應稱“公司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山東、山西、河北、海南等全國多個地區涉嫌侵犯公司商標、字號的公司發起行政投訴及訴訟,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法院已受理相關訴訟程序。部分公司已整改名稱并被處以罰款。”
車主投訴
知名險企頻遭“套殼”
車主“花式”被騙入坑
不單單是眾安保險,中國人保、太平洋保險、平安保險、泰康保險等知名公司均被此類汽車服務公司套殼、碰瓷,用話術將統籌服務“包裝”成車險賣給消費者,實則均為“機動車安全保障單”,而非正規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電子保單)”“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保險單(電子保單)”。而且在絕大多數案例中,“保單”的開具方和收款方并非同一家公司。
一字之差藏陷阱
江蘇車主蘇蘇(化名)在購置二手車后,經親戚推薦添加了自稱是“泰康車服”業務員的微信。“親戚之前買過,說是有返點,我還上網查詢了,以為是正規的泰康保險,便放松了警惕。”蘇蘇回憶道,業務員提供的報價比市場價低20%,且承諾“與大公司理賠流程一致”。
支付完保費后,蘇蘇收到了保單,上面顯示承保方為“泰康(海南)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而非“泰康保險”。意識可能被騙后,蘇蘇立即要求退款,卻被對方索要50~100元工本費及10%~30%的違約金。幸運的是,她通過微信渠道投訴后,10分鐘內追回了全部保費。

在蘇蘇出示的付款截圖頁面中,收款方為“邦睿(開魯縣)網絡服務有限公司”,“掃碼付款時顯示的是線上泰康,結果錢卻進了這家公司。”蘇蘇無奈說道。
《IT時報》記者通過企查查發現,邦睿(開魯縣)網絡服務有限公司服務范圍為“互聯網安全服務”,并無保險相關資質。更令人詫異的是,該公司注冊時間為2025年3月3日,而蘇蘇的付款時間為3月4日,僅一天之隔。
指定修理廠暴露馬腳
吳飛的經歷則更為曲折,直至車輛發生事故后客服拒絕出險,他才徹底識破騙局。
去年10月,吳飛通過自稱“眾安保險”的業務員購買車險,支付時收款方顯示為“眾安車車(綏化市)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但保單是由“眾安車服(海南)汽車有限公司”開具。盡管多次質疑,業務員仍堅稱公司與“眾安保險”為同一主體。
車輛發生事故后,吳飛與眾安車服客服人員取得聯系,卻被告知只能去到指定的修理廠修車。“我堅持把車送去品牌服務中心,當時定損7000元,但他們只同意去指定修理廠,否則只賠幾百元,差價要我自己補。”更令他哭笑不得的是,事發時正值春節期間,客服電話背景音中竟傳來雞鴨叫聲,“普通話也不標準,話術也很隨意”。
出險無果后,吳飛多次撥打綏化市12345市民熱線,工作人員告知已接到多起關于該公司的投訴,且該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5日注銷,其法人代表疑似“職業背債人”,目前保費追回尚有難度。
三處細節露破綻
相比吳飛和蘇蘇,南京車主李彥(化名)遭遇了“超高仿”騙局。
“整個流程與正規投保幾乎無異,直到支付環節才顯露端倪。”李彥向記者還原受騙過程。自稱“人保保險”的業務員在社交平臺主動與自己接洽,并通過線上傳送證件、生成報價單等標準化流程獲取信任,但最終支付時顯示收款方為“大連三思太眾保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這讓李彥心存疑慮,不過業務員以“合作機構”為由,最終讓李彥完成轉賬。
李彥提供給記者的保單頁面,與正規保單相似度非常高。
“不仔細看的話,普通消費者很難分辨真偽。”一名車險業內人士向記者指出該保單的三處隱蔽錯誤:一是保單左上方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制”現已經改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監制”;二是該保單右上角顯示“限在江蘇省銷售”,但底部公司名稱及印章均為“重慶市兩江新區營業部”;三是頁面左上角沒有“投保驗證碼回填時間”等信息。

幸運的是,李彥通過微信投訴后,該業務員將保費退還給了他。
記者調查
保費腰斬背后 處處埋著陷阱
這些沒有保險資質的公司,是如何讓眾多車主上當受騙的?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服務公司通常以保費直降、投保流程極速化、無須身份核驗等誘導車主投保,利用消費者逐利心理,搭建起“報價—支付—跑路”的標準化詐騙閉環,而漏洞百出的操作流程中,處處埋著“脫保”陷阱。
記者親歷“一條龍”騙局
保費一降再降 頻頻催付款
記者以新能源車主身份添加“眾安車服”業務員微信后,僅提交行駛證照片,8分鐘后便收到對方發來的4500元全險報價單,較記者去年通過正規渠道辦理的車險節省了1500元保費。
在這過程中,對方全程未核驗記者的身份證、車輛歸屬等關鍵信息,對于車輛保險“尚余8個月有效期”的客觀事實,對方似乎并不知情,還表示“提前3個月即可續保”。
“正規車險只能在車險到期前1個月進行續保。”上述車險業內人士表示。很顯然,這名業務員并沒有后臺系統聯網,便出具了這份“假保單”。
記者對比去年報價單發現,眾安車服給出的商業險報價中,車損險保費僅1850元,這比記者上年度車損險保費直降近一半。這打破了“常理”,“新能源車險成本受電池價值、維修體系等硬性因素制約,合規渠道報價不太可能出現腰斬式降價。”上述車險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詐騙分子通過虛降核心險種保費制造“高性價比”假象,實則后續無法兌現理賠承諾。
當記者掃描業務員發來的付款碼時,跳出名為“遠付寶”的小程序,頁面顯示收款方為“眾安線上汽服”。記者點擊查看商戶認證資質,發現運營方為“眾安車服(海南)汽車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獨資企業,成立時間為2024年8月9日。
當記者對該公司保險資質提出質疑時,業務員拋出“公司是受國務院支持的交通安全服務公司”“既不屬于中介,也不是代理門店”等模糊話術,并未正面回答保險資質問題。
次日,該業務員又發來名為“陽光車聯”的車險報價單,保費進一步降低至2900元,并留言“價格不滿意可再調整”。記者在企查查搜索發現,陽光車聯相關公司僅一家,為“陽光車聯汽車服務(佛山)有限公司”,與上述眾安車服等公司服務資質相同,均為汽車銷售、汽車裝飾用品銷售、道路貨物運輸站經營等,并無保險資質。

“這些公司經營范圍多為汽車信息咨詢、技術服務,根本不具備保險銷售資質。”上述車險業內人士分析,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消費者對線上支付環節的認知盲區,通過偽造投保界面、篡改支付鏈接等方式完成資金轉移。
公司經營異常或已注銷
已形成系統性詐騙鏈條
記者查詢企查查發現,近期涉車險投訴的多家公司存在經營異常或已注銷。
其中,“大連三思太眾保汽車服務有限公司”2025年1月成立,至今未滿3個月,注冊資本僅1萬元;“眾安匯(雙鴨山)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眾安車車(綏化市)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不足半年即注銷;在一位云南車主的投訴中,涉及“眾安互信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其法人上官鵬瑋同時在山東、山西、福建等地注冊數家關聯公司,部分公司經營異常。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公司普遍存在“三無”特征:無實際參保人員、無長期經營記錄、無保險資質。以“眾安車服(海南)汽車有限公司”為例,其參保人數為0,且也被標注經營異常。
在記者采訪過程中,僅大連三思太眾保客服人員向記者承認公司為中介機構,與“人保”無實際關聯。在被問到公司全稱時,該客服表示“要看一下再回答”。
眾安車服、泰康車服海南公司客服則否認自身中介性質及與對應保險企業的關聯性,而反復表示“可通過業務員咨詢”。上述資深從業者指出,此類機構通過跨省注冊、快速注銷等手段規避監管,形成系統性詐騙鏈條。黑龍江省綏化市12315投訴熱線工作人員告訴《IT時報》記者,公司注銷后意味著很難找到其所在地及相關法人代表,建議消費者盡早維權。
律師說法
消費者有權主張合同無效 正規險企可上訴或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上海川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延彬彬告訴《IT時報》記者,消費者有權主張合同無效,同時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追回款項,正規車險企業可以告“碰瓷”公司侵權,或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舉報投訴,維護自身名譽。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條則規定:“未取得許可證,非法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上述車險從業人員向記者透露,品牌車險公司曾多次表示此類公司兜售“假保險”,但影響范圍有限,仍有不知情的車主被不法分子盯上。此前,眾安保險官方客服人員告訴《IT時報》記者,眾安車服和眾安保險沒有任何關系,“眾安保險的全名為‘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車險業務是與平安保險合作。此前公司便發過聲明,提醒消費者警惕此類名稱相似的公司,以免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該業內人士還提醒,消費者線上投保時應堅持“三驗原則”:驗渠道(保險公司官網/官方App)、驗賬戶(付款至險企對公賬戶)、驗保單(通過官方客服/平臺查詢電子保單編號)。任何脫離監管體系的“超低價車險”,都可能讓愛車陷入“脫保”困境。
此類事件再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應提高警惕,避免被低價誘惑,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品牌車企仍需加大辟謠力度,監管部門也需進一步加強對保險市場的監管,打擊此類詐騙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新能源車“投保難、保費貴”亟待解決
整治“假保險”問題,一方面要嚴厲打擊不法分子,另一方面要解決新能源車“投保難、保費貴”等問題。
相關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平均保費較燃油車高出約21%,部分車型保費漲幅驚人。同時,不少車主投保時遭遇保險公司拒保或被設嚴苛條件。
但從保險機構視角來看,新能源車平均風險成本是燃油車的2.2倍。2024年,新能源車險承保虧損57億元,賠付率超100%的車系達137個,高賠付成本使保險機構開展業務時顧慮重重。
“出險率高,這是導致新能源汽車保費貴的重要原因之一。”上述資深從業者向記者解釋,新能源汽車推廣初期,部分車主對車輛操作不熟悉,導致事故率高于油車。
除了出險率,新能源車的維修成本也讓保險公司壓力不小。“新能源汽車的主要動力系統采用一體化設計,智能駕駛相關零配件較多,一旦出問題,維修成本遠超傳統燃油車。”該資深從業者表示,以新能源汽車的電池為例,作為核心部件,占整車價值的30%~40%,如遇損壞通常需整體更換,費用高昂。同時,新能源汽車更新換代快,零部件供應相對不足,維修難度大,進一步推高了維修成本。
部分新能源汽車采用車身一體化壓鑄工藝,雖然提升了生產效率,但一旦受損,往往需要更換整個大鑄件,成本極高。此外,新能源汽車上的激光雷達、傳感器等高科技配置,維修或更換價格也不菲。
“保險公司在制定保費時,會綜合考慮車輛的出險率、維修成本等因素,尤以營運車輛為主,遭到拒保可能性更大。”上述資深從業者表示,由于新能源車出險率和賠付率較高,保險公司為平衡盈虧,不得不提高保費。同時,新能源車的保險責任范圍相對更廣,如增加了充電自燃風險等,也使得保費有所上升。
該資深從業者認為,隨著新能源汽車技術的不斷成熟,車輛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將逐步提升,出險率有望降低。此外,隨著維修體系的完善和零部件成本的下降,新能源車險價格也將逐漸趨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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