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消息,據“海關發布”今日披露,福州海關所屬福州長樂機場海關關員在對入境航班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外籍旅客行李機檢圖像存在異常。


經開箱查驗,發現該旅客行李箱內裝有大量廢舊手機攝像頭、屏幕等零件,經清點稱重共計 35.27 公斤。廢舊手機零件屬于洋垃圾,屬于我國明令禁止的進境物品。
海關提醒,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洋垃圾。進口洋垃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處罰,海關暫未披露)。
對于“洋垃圾”一詞大家并不陌生,通常指進口固體廢物,有時又特指以走私、夾帶等方式進口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于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
注意到,2020 年 11 月 24 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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