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商務部攜手七大部委聯合發布了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具體實施細節,為計劃換車的廣大消費者帶來了諸多新機遇與切實優惠。
此次政策調整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汽車報廢更新的適用范圍大幅拓寬。特別是,符合國四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首次被納入報廢更新補貼的范疇。具體來說,凡是在2012年6月30日前注冊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的柴油或其他燃料乘用車,以及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只要這些車輛在2025年1月8日前仍登記在車主名下,均可申請參與此次報廢更新計劃。
在補貼標準方面,政策延續了2024年的做法。選擇報廢舊車后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消費者,將獲得2萬元的補貼;而選擇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消費者,則能享受1.5萬元的補貼。這一措施為消費者提供了實質性的經濟援助。
新政策還特別關注了跨年度政策銜接的問題。對于那些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未能集齊補貼所需憑證,但在2025年2月28日前成功取得所有相關憑證的消費者,他們仍將被納入2025年的報廢更新政策支持范圍,確保每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都能享受到應有的政策紅利。
在汽車置換更新方面,新政策也做出了明確規定。全國范圍內統一設定了汽車置換更新的補貼上限,消費者賣出舊車后購買新能源汽車可獲得最高1.5萬元的補貼,購買燃油車則最高可獲得1.3萬元的補貼。這一舉措將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蓬勃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還規定每位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且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其中一種補貼。這一規定旨在確保補貼發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重復申領和濫用補貼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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