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商務部聯合七大相關部門共同頒布了關于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具體實施通知,為有意換車的消費者帶來了一系列新的變化與實實在在的福利。
此次政策的一大亮點在于,汽車報廢更新的支持范圍得到了顯著擴大。特別是,那些符合標準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如今也被納入了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范疇。具體而言,只要消費者名下的車輛是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注冊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之前注冊的柴油或其他燃料乘用車,或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并且這些舊車在2025年1月8日之前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均有資格參與此次報廢更新計劃。
補貼標準方面,與2024年保持一致。選擇報廢舊車后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消費者將獲得2萬元的補貼,而選擇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消費者則能獲得1.5萬元的補貼。這一舉措無疑為消費者提供了更為實際的經濟支持。
新政策還特別考慮到了跨年度政策銜接的問題。對于那些在去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未能領齊補貼所需憑證,但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成功取得所有相關憑證的消費者,他們仍將被納入2025年的報廢更新政策支持范圍,確保每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都能享受到應有的福利。
在汽車置換更新方面,新政策也進行了明確規定。全國范圍內統一設置了汽車置換更新的最高補貼標準,消費者賣出舊車后購買新能源汽車可獲得最高1.5萬元的補貼,購買燃油車則最高可獲得1.3萬元的補貼。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將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快速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且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其中一種補貼。這一規定旨在確保補貼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重復申領和濫用補貼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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