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商務部聯合七大相關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2025年推進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具體通知。這一政策的出臺,對于計劃更換車輛的消費者而言,無疑帶來了諸多新變化與實質性利好,讓我們一同來深入了解。
此次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在支持范圍上做出了顯著擴大,特別將符合特定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到了報廢更新補貼的申請范疇。具體而言,自2025年1月1日起,凡是消費者名下擁有2012年6月30日之前注冊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之前注冊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均可參與此次報廢更新計劃。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擬報廢的舊車必須在2025年1月8日之前已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在補貼標準方面,2025年的政策延續了2024年的做法。消費者若選擇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將獲得2萬元的補貼;若選擇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則可獲得1.5萬元的補貼。這一舉措無疑為消費者提供了更為經濟實惠的換車選擇。
新政策還特別強調了汽車報廢更新跨年度政策的銜接問題。對于那些在去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未能領齊補貼所需憑證的消費者,只要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全部取得相關憑證,仍將被納入2025年的報廢更新政策支持范圍。這一規定無疑為部分因故未能及時完成手續的消費者提供了額外的寬限期。
在汽車置換更新方面,新政策也做出了統一規定,全國范圍內汽車置換更新的最高補貼標準得以明確。消費者若選擇賣舊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最高可獲得1.5萬元的補貼;若選擇購買燃油車,則最高補貼為1.3萬元。這一標準的設立,旨在進一步鼓勵消費者選擇更為環保、節能的新能源汽車。
新政策還明確規定,每位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僅能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且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其中一種補貼。這一規定旨在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防止可能的濫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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