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備受矚目的電動車新國標標準在經歷了長時間的修訂與網絡征詢意見后,終于塵埃落定,為電動車行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方向。
為了確保行業平穩過渡,相關部門特別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即從即刻起至2025年9月1日,電動車廠家既可以繼續生產符合原有標準的電動車,也可以著手準備并生產符合新國標標準的電動車。這一安排給予了廠家充足的時間調整生產線,以適應新標準的要求。
不僅如此,新國標標準的實施還伴隨著一個為期三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即從2025年9月1日至11月1日,商家既可以銷售符合原標準的電動車,也可以銷售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車。這一人性化的安排,為商家提供了更多的緩沖時間,確保市場平穩過渡。
從2025年9月1日起,修訂版的新國標標準將正式實施,電動車行業將迎來六大顯著變化。首先,雖然電動車的最大行駛速度仍然維持在25公里/小時,但整車重量限制有所放寬。對于使用鉛酸電池的電動車,其整車重量上限從55公斤提升至63公斤,這意味著電動車可以搭載更大容量的電池,實現更遠的續航里程。然而,非鉛酸電池的電動車重量限制仍然保持在55公斤。
修訂版的新國標標準取消了腳蹬子的強制性要求,這一改變贏得了用戶的廣泛好評。同時,新標準還鼓勵廠家為電動車安裝后視鏡,以提高行車安全性。這些變化使得電動車變得更加實用,更符合用戶的實際需求。
在防篡改方面,新國標標準也做出了嚴格要求。電動車的電池組、控制器與限速器需要具備更強的防篡改功能,同時充電器也要具備互認協同功能。當監測到電壓不合適時,充電器將禁止充電。當電動車行駛速度超過25公里/小時后,電機將自動斷電,以防止用戶私自改裝電動車。
為了提高電動車的安全性,新國標標準還提高了防火阻燃性能。對線束塑料件等關鍵部件的標準進行了明確,并限制了電動車使用塑料件的比例。要求塑料件重量不得超過整車重量的5.5%,這將有效降低電動車的火災風險。
另外,新國標標準還明確要求電動車必須具備北斗定位、通信功能以及動態安全監測功能。雖然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是否使用這些功能,但電動車必須具備這些功能以滿足強制性要求。
最后,從9月1日起,修訂版的新國標標準要求電動車要有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電動車的銘牌或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這一變化將幫助車主更好地了解電動車的使用壽命,從而保障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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