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訊(記者王婉瑩)新年伊始,東吳證券(601555.SH)便收到千萬級別罰單。
今日晚間,東吳證券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來看,東吳證券在為國美通訊和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時未勤勉盡責,且相關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被證監會罰沒1336萬元,涉事人員也被處以警告和罰款,合計罰沒金額超1500萬元。
記者關注到,東吳證券2024年投行業務表現不佳,前三季度手續費凈收入5.13億元,大幅下降43.45%,且全年IPO撤否率超過50%。
千萬罰單“靴子落地”
經查,東吳證券在為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時,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核查、走訪流于形式。簽字保薦代表人張琦、王新為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同時,東吳證券在為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期間(持續督導至2017年12月31日),亦存在未勤勉盡責的情況,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采購合同進行審慎核查、未對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核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采購事項審慎核查。蔣序全與李佳佳作為簽字保薦代表人對此負有責任。

(圖片東吳證券公告)
基于上述違規行為,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國美通訊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4萬元,并處以1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業務違法所得471.7萬,并處以50萬元罰款;針對紫鑫藥業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6.8萬元,并處以413.6萬元罰款。對張琦給予警告,并對保薦執業行為和承銷執業行為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對王新給予警告,并對保薦執業行為和承銷執業行為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對蔣序全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李佳佳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此次處罰共罰沒東吳證券1336萬元,對涉事人員的罰款總和亦超百萬,總額超1500萬元。
就此次處罰所涉項目來看,截至1月8日,*ST美訊(國美通訊)股價持續下跌,報收于0.82元/股,已連續17個交易日市值低于5億元,同時連續3個交易日股價低于1元,面臨可能終止上市風險。
去年*ST美訊便已收到監管處罰。2024年10月,*ST美訊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且2020年非公開發行的相關文件引用虛假貿易業務收入數據,構成欺詐發行。
由此,證監會對國美通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156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宋林林、宋火紅、郭晨給予警告、罰款300萬元的處罰,并對三人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紫鑫藥業則在2023年8月就已摘牌退市。2024年11月,吉林證監局向紫鑫藥業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調查顯示,紫鑫藥業在2013年至2021年期間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的行為,導致年度報告中存在重大遺漏,2013年到2020年,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與48家關聯公司的交易。此外,紫鑫藥業還通過虛增在地林下參采購成本的方式虛增存貨,并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的違規擔保事項和重大訴訟事項,影響了投資者的判斷。
最終,紫鑫藥業被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15名相關責任人被予以處罰,實控人郭春生擬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4年前三季度投行收入腰斬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東吳證券就曾因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11月,東吳證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已對該案調查完畢,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彼時,東吳證券曾表示,公司誠懇接受處罰,并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全面加強管理、補齊工作短板,進一步強化投行業務內控機制,勤勉盡責,規范運作,全面提升投行執業質量,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責任。時隔兩個月,此次處罰最終“靴子落地”。
記者關注到,2024年,東吳證券投行業務也曾收到監管罰單。4月10日,東吳證券在金通靈2021年非公開發行債券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存在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況,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據Wind,2024年,東吳證券共有18家保薦項目,主動撤回10家,撤否率達到55.56%。
(圖片wind)
業績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東吳證券實現營業收入84.37億元,同比增長4.98%;實現歸母凈利潤18.32億元,同比增長4.93%。其中,投行業務手續費凈收入為5.13億元,同比下降43.45%。對于投行業務收入下滑的情況,東吳證券表示,主要因資本市場股權融資節奏階段性放緩,較去年有一定程度下降。( 王婉瑩 wangwany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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