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消息,據報道,我國民航客運領域正式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行程單,旅客不需要再去機場柜臺打印或者聯系航空公司、代理商郵寄報銷憑證了。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民航局聯合對外發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國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 ——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公告顯示,旅客在所購機票所有行程結束后,可通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網、移動客戶端、服務電話等渠道取得電子行程單。
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根據旅客提供的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行程信息等如實開具電子行程單,并通過官網、移動客戶端下載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將電子行程單交付給旅客。
旅客在所購機票所有行程結束后180天內,可通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網、移動客戶端、服務電話等渠道申請開具電子行程單,不含退票、選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務;超過180天的,按照旅客與航空運輸企業的約定執行。
此外,為方便旅客和單位,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推行使用中設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紙質行程單、電子行程單、其他發票并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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