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訊(記者 王婉瑩)記者注意到,天眼查的法律訴訟信息顯示,11月20日,東吳證券(601555.SH)、湖北惠遠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湖北維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咸寧市維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咸寧東方外國語學校、湖北明泉紡織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則恢復執行信息(案號:(2024)鄂1202執恢656號)。案件具體情況尚不可知。

(圖片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苗在超律師、劉小然(實習)律師對記者表示,執行一般是在法院裁判、仲裁裁決或其他具有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而義務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限自愿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法院依職權啟動執行程序。
具體來看,因暫無其他公開信息,該案件恢復執行的原因只能進行猜測性推斷,結合本案的特點,恢復執行的標的額高達8.36億元,且涉及多方當事人,可能是義務人未按和解協議履行義務,或權利人發現了被執行人等名下新的財產線索(如投資收益、未披露資產等)。“此種大額執行案件對公司財務狀況和聲譽影響較大,東吳證券需盡快通過協商解決或采取法律救濟措施應對執行壓力。”
從現有信息來看,該次執行標的為8.36億余元,執行法院為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東吳證券為被執行人之一。
值得關注的是,記者發現,東吳證券上半年還有一則執行標的為2762.99萬元的被執行信息,案號為(2024)蘇04執240號,被執行日期為6月18日,執行法院為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圖片天眼查)
業績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東吳證券實現營業收入84.37億元,同比增長4.98%;實現歸母凈利潤18.32億元,同比增長4.93%。其中,投行業務下滑明顯,業務手續費凈收入為5.13億元,同比下降超4成。( 王婉瑩 wangwanying@lanjinger.com)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