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自稱浪胃仙 IP“創始人”的游某某因犯職務侵占罪,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判處其有期徒刑 8 年,并處罰金 100 萬元,責令歸還所侵占的公司資金和網絡賬號。 天權星公司負責人彭先生稱,此案件對 MCN 行業有警示意義。法院查明游某某偽造賬號使用權授權協議。 2018 年 2 月 7 日,游某某與相關方共同成立天權星公司,其任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與藝人李某某簽訂經紀合同。2018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游某某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資金 400 余萬元用于個人消費、購房等。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解聘游某某,但其離職后偽造協議,拒絕交還網絡賬號并從事個人商業活動。 法院審理認為,游某某的行為符合職務侵占罪構成要件,終審維持原判。彭先生表示,游某某的犯罪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和重大影響,提醒同行加強風控。律師建議 MCN 機構、網紅及經紀人三方事先簽訂完善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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