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沃科合眾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劉昊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沃科合眾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未披露2024年中期報告,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公司時任董事長、信息披露負責人劉昊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號)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沃科合眾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劉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沃科合眾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主營物聯網數據中心U位資產定位系統,自主產權的核心邊緣計算,實現數據中心物理設備和U位空間資源的精準實時定位。在數據中心擁有超過100+大型數據中心用戶。
責編: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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