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0 日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部門發布關于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家 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將在全國開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
其中提出:按照“創新引導、先行先試”的原則,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以城市為主體完善規模化、可持續的車網互動政策機制,以 V2G 項目為主體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商業模式,力爭以市場化機制引導車網互動規模化發展。
參與試點的地區應全面執行充電峰谷分時電價,力爭年度充電電量 6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其中通過私人樁充電的電量 8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參與試點的 V2G 項目放電總功率原則上不低于 500 千瓦,年度放電量不低于 10 萬千瓦時,西部地區可適當降低 。
V2G(Vehicle-to-Grid,車輛到電網)技術是指車輛對電網進行能量雙向傳輸的技術,通過 V2G 技術電動車可以充當儲能設備,當電網負荷低時,吸納電能,在電網負荷高時釋放電能,賺取差價收益。 之前國家電網曾在北京開展了兩年的試驗,結果顯示,一個車主通過車網互動一年有望能賺 4000 元。
另外,去年浙江省舟山市首個 V2G 充電示范站正式投入使用,國網舟山供電公司在浙江省范圍內率先與園區簽訂電動汽車 V2G 充電站能源管理合同,并與園區協商制定反充電價。據國網舟山供電公司相關項目負責人朱剛計算,根據合同和用電實際,車主在家使用谷電充電成本約 0.3 元/千瓦時,在 V2G充電樁送電可達 0.6 元/千瓦時,園區客戶電費標準為 0.8 元每千瓦時。以電池容量為 60 千瓦時的普通家用車為例,一次送電 40 千瓦時,車主可賺 12 元,園區節約電費成本 8 元。
今年 1 月,國家發改委等已正式出臺車網互動政策,提出兩個階段目標:1)到 2025 年我國車網互動技術標準體系初步建成;2)到 2030 年,我國車網互動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建成。 但目前,國內 V2G 市場尚處發展初期,東海證券 8 月 19 日報告指出,國內 V2G 發展仍存在諸多困難:
1)V2G 充電樁數量少,大規模改造成本較高;
2)充放電次數增加,電池衰減速度加快;
3)產業鏈尚處初期,電網壓力較大;
4)電力交易意識不足,盈利能力有待提升。 可以看到,今日發布的通知中,已經有了針對這些困難的相關措施,例如全面執行充電峰谷分時電價, 充電樁建設、替代或改造等。
隨著國家政策開始推動車網互動發展,車載電源、充電樁等產品將更新升級。其中車載電源方面,多家企業已開拓車載充電機逆變技術,可實現車對(V2L)、車對車(V2V)、車網互聯(V2G)等應用;車網互動還將推動雙向充放樁發展,利好積極拓展大功率雙向充放電模塊領域的企業。

車網互動(V2G)正成為全球新能源技術的競爭焦點
預計 2030 和 2035 年慢充樁數量將分別達到 7000 萬和 1. 5 億臺;到 2040 年,車樁比能夠小于 1∶1,即樁比車多。
2021-2025 年:加快完善智能有序充電相關標準,完善配套政策機制和建設運營模式,實現重點區 域應用和參與電力交易的試點;此階段 V2G 技術與標準化相關準備工作初步就緒,制定基礎設施改造與 V2G 車型商用化目標,率先在重點區域實現 V2G 商用試點。
2026-2030 年:智能有序充電成為主流建設運營模式,電網對大功率快充場站和社區充電樁的接入能力顯著提升,電動汽車消納綠電比例大幅提升;V2G 率先在重點區域實現商用化,V2G 電網基礎設施升級改造范圍和比例快速提升;充電場站和新能源汽車用戶全面參與電力現貨、綠電交易和輔助服務市場交易。
2031-2035 年:智能有序充電模式實現對大功率公共快充場站、自建專用場站以及社區和單位充電樁的全面覆蓋,實現高比例錯峰充電與消納綠電。V2G 實現居民區等規模商用場景覆蓋,日儲能調節潛力將達到 80 億 kW·h 左右。通過“外部煤電替代 效益”,新能源汽車實現整體“凈負碳排放”,成為碳中和的重要支撐。
2036-2040 年:電動汽車智能雙向互動全面發展,滲透率預期達到 100%。
建議關注:
金冠股份、奧特迅,信德新材,瑞泰新材、寶馨科技、英可瑞
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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