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交所披露對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據決定書,2024年7月9日,星光農機披露《關于2023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復》稱,2023年公司向江蘇星光農機云產業互聯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星光云)采購單筆采棉服務,金額為500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1.07%。
因星光農機董事兼總經理鄭斌在江蘇星光云擔任董事,江蘇星光云為公司關聯方,上述交易應被認定為關聯交易,但公司未按照關聯交易履行相關審議披露程序。遲至2024年7月8日,公司才就上述關聯交易補充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上交所表示,公司未按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議披露程序,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6.3.6條等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吳海娟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王黎明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上交所決定對星光農機及時任財務總監吳海娟、時任董事會秘書王黎明予以監管警示。
公開資料顯示,星光農機是集研發、制造、銷售、服務于一體的農業機械制造企業,公司主要產品有聯合收割機、油菜籽收獲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插秧機等。
企業經營方面,上半年,星光農機實現營業收入9701.77萬元,同比下降10.3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894.63萬元,上年同期為-486.68萬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總資產為12.37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3.75億元。
責編: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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