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訊(記者 嚴沁雯)個人信用重塑支持政策正式落地。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有關安排的通知(下稱通知)。
根據通知,對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單筆金額不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個人逾期信息,個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將不予展示。
具體而言,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主要有四個方面的適用條件,一是適用對象限定于個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展示的信貸逾期信息;二是適用時間區間要求逾期信息產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三是適用金額為單筆逾期金額不超過1萬元;四是適用前提是個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符合上述條件的逾期信息,將作不予展示處理。
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實施后,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在個人信用報告中的還款狀態和逾期金額兩個數據項將會予以調整。
其中,還款狀態將由逾期標識調整為正常標識,逾期金額將由1萬元以下的非0數值調整為0;相應調整將在個人信用報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貸交易信息明細模塊予以同步體現。
個人何時可以看到逾期信息的展示變化?根據個人逾期債務的結清時間,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將分兩種情形完成調整處理、發生展示變化。
第一種情形,個人已經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征信系統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關逾期信息。第二種情形,個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間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征信系統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關逾期信息。例如,個人在2026年1月期間還清欠款的,相關逾期信息在2026年2月底前即可展示為正常還款狀態。
值得一提的是,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實行免申即享,個人無需申請和操作,也無需提交證明材料,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進行自動識別和統一處理。
個人發現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在上述規定時間后仍在展示的,可以通過征信中心400客服熱線或各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服務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處理申請。征信中心受理后,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本通知要求,在30天內妥善完成核查處理。
同時,央行鄭重提醒社會公眾,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該政策名義索要錢財、索取信息的都是詐騙行為;如果發現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反映,或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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