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國人民銀行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后不久,一個名為“煜志金融”的炒幣平臺爆雷了。“現在已經無法提現。”一位用戶對第一財經說。
根據用戶提供的資料,煜志金融自稱其經營業務為虛擬貨幣期權,可以通過預測市場資產(如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以太坊ETH等)的價格波動來進行投資。一張無法核實來源的微信截圖顯示,煜志金融爆雷后,平臺負責人在多個微信群囂張喊話:“我人在國外,你們能拿我怎么樣?”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已有包括鑫慷嘉(DGCX)、奧拉丁、博發(BF)等在內的多個以虛擬貨幣為載體或炒作虛擬貨幣的資金盤相繼爆雷。上海知信律師事務所主任戴鵬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資金盤與虛擬貨幣的合流,看似偶然,實則有其必然性。
“資金盤的核心邏輯是持續吸納新資金,兌付舊資金收益,它必須依托高流動性、高熱度、高波動且無實物錨定的投資標的吸引資金入局,而虛擬貨幣天然契合這些特質,是絕佳的炒作噱頭,因此被不法分子用作作案工具。市民群體需重點甄別、高度警惕。”他說。
“碰瓷”華為,捏造香港穩定幣交易所
根據用戶提供的資料,煜志金融成立于2024年9月3日,號稱坐落于香港,且在香港股權交易展示中心掛牌,股票代碼HK31919。
同時,煜志金融還連帶“碰瓷”了華為,稱其操盤團隊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共同研發的6G鴻蒙系統,能夠精準地采集公鏈上的數據進行剖析,再經層層篩選與嚴格論證,最終輸出的交易信號可靠性高達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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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志金融采用的交易軟件為香港穩定幣交易所(HSEX)APP,HSEX從每位投資者的提款中收取10%的手續費。就在爆雷前夕,煜志金融還以香港穩定幣交易所的公告作為由頭,提高了取款手續費。
一張名頭為“HSEX交易所市場監察部文件”顯示,該交易所在市場監察中發現煜志金融機構群體涉嫌通過其關聯賬戶進行大量一人多戶交易套利活動。相關行為高度疑似構成洗售交易及虛假交易,為此交易所決定采取監管措施,即要求煜志金融所有關聯賬戶繳存相當于其賬戶總資產20%的資金,作為“自證保證金”,并將10%的提款手續費調整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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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今年5月、10月,香港交易所先后兩次將煜志金融列入可疑網站。今年11月,香港交易所澄清,與香港穩定幣交易所無任何關聯,且將其列入可疑網站系列。據了解,目前香港實質運營的只有HashKey和OSL兩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均明確規定不面向中國內地居民開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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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0月14日,煜志金融被香港股權交易展示中心摘牌,理由是有多名人員投訴,公司存在私下融資、非法融資嫌疑,違反與中心簽署的承諾函(承諾不得借助香港掛牌進行非法融資活動)。
月收益增長率370.6%
在各個聊天群中,煜志金融刻意打造“金牌帶單老師”并曬虛假盈利記錄,滿屏造富神話,誘導用戶跟單投資。“剛開始投入少量資金,平臺很快就兌現收益,后面帶單老師就慫恿大家加大投資甚至加杠桿,最后制造假爆倉,把錢卷走。”一位用戶說。
與其他資金盤類似,煜志金融除了它所聲稱的“靜態收益”,還設計了“拉人頭”的“動態收益”。煜志金融方面稱,為了促進公司發展規模,獲取更多的交易量分紅,為每個投資者設立了發展紅利,如代言人分紅制度、三層25%彩金獎勵小群加餐獎勵,以及群主每天額外一場交易信號獎勵,投資者可以在每日穩定交易計劃收益之外,再額外獲取更多的發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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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言人分紅制度為例,邀請3個有效成員建倉就可以成為1級代言人,獲得0.5%的分紅,晉升本人得50USDT,級助力下級成1級代言人得50USDT;直屬5人,團隊共20人,可以成為2級代言人,可得1%分紅,晉升本人得200USDT……最高級別的公司代言人,需要直屬20人,團隊共500人,可得2.5%分紅,晉升本人得3000USDT。
按照該平臺的收益演示,靜態收益下,投資5000USTD,建倉30天,月收益為3197USTD,增長率為163.9%;動態收益下,投資5000USTD,建倉30天,月收益為13531USTD,增長率為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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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至12月7日期間,煜志金融以“年度分紅狂歡盛宴”為由,進行了最后一波收割,當時的活動海報顯示,煜志金融用戶數達到了300萬。
另外,一張無法核實來源的微信截圖顯示,煜志金融爆雷后,平臺負責人同樣在群內囂張喊話,稱“你們的腦子不配擁有這些錢!”喊話版本甚至與鑫慷嘉(DGCX)的“黃先生”、博發(BF)的王總監高度相似。
11月份以來,已有多地提示煜志金融的相關風險,如廣東茂名市旗下的信宜市、高州市均發出《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提醒個別機構或個人涉嫌以“X志金融有限公司”名義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經查,“X志金融有限公司”未獲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業務許可牌照,其“HSEX”app也未經任何授權或備案。
“嚴格意義來說,煜志金融其實并非典型的炒幣平臺,而是借虛擬貨幣熱度搭建詐騙載體,相關操作不僅違背我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屬非法金融活動的規定,更涉嫌刑法中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名,違法違規屬性明確。”戴鵬飛說。
重拳打擊借虛擬貨幣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早在2021年,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時有發生,并滋生出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界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
2025年以來,隨著香港穩定幣立法,穩定幣熱度極速提升,虛擬貨幣投機炒作有所抬頭,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也盯上了穩定幣。
今年年中,以虛擬貨幣炒作的資金盤鑫慷嘉(DGCX)爆雷后,多地集中發布了一輪關于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集資詐騙相關風險的提示。
比如,深圳市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專責小組辦公室7月7日發文稱,監測發現,一些不法機構以“金融創新”“數字資產”等為噱頭,利用社會公眾對穩定幣等了解不足的特點,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誘導社會公眾參與交易炒作,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資、賭博、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社會公眾財產安全。
廣州市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專責小組發布提示稱,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
11月底,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13個國家級監管部門參會,正式將穩定幣納入虛擬貨幣監管范疇。會議明確,穩定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戴鵬飛認為,13部門聯手嚴打炒幣舉措意義重大,明確了法律邊界,填補監管空白,精準界定穩定幣屬虛擬貨幣范疇,相關業務歸為非法金融活動,推動司法認定標準細化,為案件辦理提供清晰法律依據。同時,筑牢金融安全屏障,聚焦資金流、信息流全鏈條規制,重拳打擊借虛擬貨幣實施的洗錢、非法換匯等違法犯罪,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維護貨幣主權與金融秩序。
另外,規范市場生態,強化風險警示,打破虛擬貨幣虛假盈利誤導,引導投資者遠離非法交易,同時為數字人民幣等合法金融創新騰出發展空間,銜接國際監管共識,劃定監管紅線,守護金融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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