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明確指出"穩定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并重申"繼續堅持對虛擬貨幣的禁止性政策,持續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這是首次由央行明確將穩定幣定性為非法并納入嚴格監管的官方表態,標志著中國在虛擬貨幣治理路徑上進一步強化了風險預防邏輯。
我們能明顯看到,相較于歐美通過立法框架逐步納入監管的模式,中國則是基于金融主權、資本管制與社會穩定考量,選擇從源頭切斷虛擬貨幣流通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風險,與歐美發達國家采取的“納入監管、有限開放”路徑形成鮮明對比。
這種差異源于對金融安全邊界的不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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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圖
那么什么是穩定幣?
穩定幣是一種與法定貨幣、大宗商品或其他資產錨定的加密貨幣,旨在保持價格穩定。根據錨定資產的不同,可分為法幣抵押型(如USDT、USDC)、加密資產抵押型(如DAI)、算法型(如Ampleforth)等類型。
理論上,穩定幣通過區塊鏈技術來實現"去中心化"的價值轉移,它技術中立,跨境支付便利,透明度也高。畢竟它是一種依賴密碼學和分布式賬本的技術,不依賴單一機構運行,因而具備抗審查與高流動性特征。現實中,很多人使用穩定幣,是看中其在跨境匯款、資產保值和去中心化金融中的高效與便捷,尤其在匯率波動劇烈的地區,穩定幣為人們提供了一種規避本幣貶值風險的工具。
但有個死結可能無法解開——區塊鏈匿名性的特點與反洗錢的要求是天然矛盾的。
盡管區塊鏈交易記錄公開,但地址與真實身份的映射關系往往不明確。不法分子可通過混幣服務、幣幣兌換等方式進一步隱藏資金流向。穩定幣的運營機構雖然可以建立KYC(了解你的客戶)、AML系統,但需要投入巨大的資源且需定期審計儲備資產,對中小型機構構成重大負擔,且當前全球監管標準尚未統一,運營機構的合規成本較高。
區塊鏈具備天然的跨境特性,這就意味著單一國家監管機構難以追蹤和監控,需要國際協調機制,而現實中各國監管進度差異巨大,即便技術上可追溯,但執法協同的滯后仍為非法資金流動留下窗口。
雖然穩定幣理論上可隨時贖回,但儲備資產的流動性差異可能導致"銀行擠兌"式風險,若大量持有人同時贖回,儲備資產可能無法及時變現。部分穩定幣還通過算法或抵押機制創造貨幣,可能引入杠桿,進而還會將風險放大。
很多人金融從業者曾指出,穩定幣的去中心化設計可能會威脅金融穩定,一旦其大規模應用于支付或儲值,可能弱化貨幣政策傳導效果,甚至形成平行貨幣體系。尤其在類似中國這樣資本管制嚴格的經濟體中,穩定幣可能成為規避外匯監管的工具,加劇資本外流風險。
2025年3月,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利用穩定幣非法換匯案,楊某、徐某團伙操控17家空殼公司,3年非法換匯65億元。操作模式為"境內收人民幣、境外付外匯",通過USDT等穩定幣完成結算。大概的流程可以簡述為,先將非法所得兌換為穩定幣(如USDT),然后層層轉移,通過多個交易所、混幣服務掩蓋來源,最終在境外兌換為法幣或投資"合法"項目,從而繞開了傳統的銀行系統和外匯監管,也大大增加了追蹤的難度。
如果中國居民通過境外交易所將人民幣兌換為穩定幣(如USDT),再在境外兌換為外幣,這實現上就形成了"地下錢莊"式的跨境轉移,進而逃避外匯管制和稅務義務,相當于穩定幣為資本管制提供了繞道工具,一旦擴散,大規模資金外流可能會沖擊一國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
近些年,雖然首次代幣發行(ICO)、首次交易所發行(IEO)已經幾乎絕跡,但是穩定幣作為新概念,卻為集資詐騙提供了新的載體。不法分子發行虛假穩定幣,承諾高收益或穩定回報,吸引投資者后卷款跑路。2025年8月,一款名為"中國穩定幣"的APP以"國家戰略項目""央行數字貨幣試點"為幌子,騙取數萬投資者資金。
正因如此,早在4年前的2021年9月,央行等十部門就曾發布過《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當年的通知雖未直接使用“穩定幣”一詞,但明確將泰達幣(一種典型穩定幣)列為虛擬貨幣示例,并強調了其風險。央行剛開的這次會議其實是進一步重申了這一立場。
我們從兩次會議的內容和所發布的通知,可以一窺主管部門的監管邏輯。
最重要的著眼點其實是要捍衛貨幣主權,監管層認為穩定幣可能會挑戰央行貨幣發行權,特別是在"穩定幣跨境"推廣背景下,此種情況尤甚;其次是做好金融穩定的防范,避免穩定幣與法幣之間由此形成"競爭關系",引發貨幣替代的風險;除此之外,這也是對美國長臂管轄的規避,畢竟美國可通過穩定幣推廣美元國際化,對于中國來說,就更需要防范外部金融風險的傳導了。
因此,我們看到中國政府針對虛擬貨幣領域實施了全球范圍內最嚴格的監管政策。
嚴禁任何機構或個人參與虛擬貨幣的交易炒作;取締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及首次代幣發行(ICO)相關業務,并且嚴格規范涉及虛擬貨幣的廣告宣傳與金融服務。同時,監管部門一直在加強對銀行及非銀行支付機構資金流向的監測,一旦發現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資金流動,基本上行會采取凍結賬戶、立案調查等嚴厲措施。
在對待虛擬貨幣特別是穩定幣方面,中國和歐美走出了完全不同的監管路徑。歐美傾向于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承認穩定幣的合法性,并推動其納入現有金融監管框架。
2025年7月,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GENIUS法案》(Guiding and Empowering American Innovation and User Security),為穩定幣發行和交易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框架。
這個框架核心是“四板斧”。第一“板斧”是牌照,要求穩定幣發行方需獲得貨幣監理局(OCC)頒發的聯邦牌照,或遵守各州監管要求;第二“板斧”是加強審計,要求發行方儲備資產安全、流動性高,須按季度審計;第三“板斧”是消費者保護,即明確用戶權益保障機制,包括贖回權、信息披露等;第四“板斧”是“造墻”,限制境外實體在美國推廣穩定幣,以維護美元主導權。
這樣的監管思路體現了美國一方面想促進創新,另一方面又希望可以保護消費者,確保金融穩定和系統性風險防控,同時借穩定幣之力鞏固美元在全球的主導地位,推動"美元穩定幣"全球化。
歐盟的思路其實和美國比較類似。
2024年7月2日正式生效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iCA),首次對穩定幣設立了明確的監管框架。該法規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必須獲得歐盟運營許可,并持續滿足資本充足率、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等標準。
為確保用戶資產安全,儲備資產必須與發行人自身資產嚴格隔離,避免因發行人破產而被債權人追索。同時,發行人需定期披露經審計的儲備資產報告,以保障運作透明度。此外,MiCA推出的通行證機制,使得符合監管要求的穩定幣能夠在歐盟全境自由流通,為實現跨境金融一體化提供了制度基礎。
香港緊隨其后。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生效,要求零售穩定幣發行方必須取得相應牌照,并履行信息披露和審計義務。同一天,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布《持牌穩定幣發行人指引》,細化了操作要求。
香港政府對待穩定幣的思路還是有一定創新的,例如在牌照制度基礎上引入“沙盒監管”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發行人在受控環境中測試新型穩定幣產品,從而想盡辦法去平衡創新與風險。同時,香港特別注重與國際標準接軌,推動港元穩定幣與多國支付系統互聯互通。香港金管局還推出了"數碼港元"(e-HKD)試驗,意圖探索央行數字貨幣(CBDC)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
歐美等發達經濟體正在積極探索并構建的針對穩定幣的監管框架,在展現出顯著優勢的同時,也伴隨著一系列嚴峻挑戰。
從優勢層面來看,首先,其核心在于平衡金融創新與市場安全。通過設立牌照制度,監管機構為合規的穩定幣項目提供了明確的法律地位和發展路徑,從而鼓勵技術創新,同時通過嚴格的準入門檻和持續性監督,有效保障了消費者的資金與信息安全。其次,該模式有助于提升主權貨幣的國際競爭力。明確的監管規則為其與主權法幣掛鉤的數字資產走向全球提供了信譽背書,進一步鞏固了其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再者,監管模式強調儲備資產的透明度,通過強制要求發行方進行定期的、獨立的第三方審計,并公開儲備資產的構成與托管情況,極大地降低了因“無儲備”或“低儲備”而導致的脫鉤風險和信用危機。此外,合規成本的內化也是一大亮點,監管將原本由市場參與者自發承擔的、不確定的合規風險,轉變為明確、強制性的合規要求,促使整個行業的運營成本和風險更加透明,有助于淘汰不合規的劣質項目,提升行業整體的健康度。
然而,歐美穩定幣監管模式同樣面臨著不容忽視的挑戰。
監管的落地首先帶來了高昂的合規成本,這可能抑制市場的整體活力。持續的審計、法務合規和技術安全要求顯著增加了發行方的運營負擔,對于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而言尤為沉重,長此以往甚至可能扼殺底層創新,導致市場向少數資本雄厚的巨頭集中。
在此基礎上,穩定幣的跨境屬性又與監管的地域性產生了天然的矛盾。各國在金融監管理念、法律體系和風險偏好上的差異,使得全球統一監管標準的形成步履維艱。這種監管碎片化不僅阻礙了穩定幣全球市場的無縫整合,也為“監管套利”留下了可乘之機,即發行方可能選擇在監管最寬松的地區運營,從而引發新的風險。
而即便前述的運營與協調問題得以解決,一個更深層次的系統性風險依然懸而未決。盡管監管旨在降低個體風險,但規模龐大的穩定幣本質上仍具有類似銀行的期限轉換功能。在極端市場壓力下,大規模擠兌的風險并未根除,其儲備資產的快速變現可能引發流動性危機,并通過金融網絡傳導,對整個金融體系構成威脅。
與歐美試圖在創新與風險之間尋求精細平衡的監管路徑截然不同,中國的“禁止模式”,即全面禁止穩定幣的發行與交易,孰優孰劣?
這種模式的核心優勢在于其風險的“前置管控”能力。通過從源頭上切斷穩定幣的流通,中國能夠有效規避其可能引發的洗錢、非法融資等一系列金融犯罪活動,從而為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筑起一道堅固的防火墻。
在此之上,這一策略有力地保障了國家的貨幣主權,防止任何形式的私人數字貨幣侵蝕央行的貨幣發行權,確保人民幣在國內貨幣體系中的絕對主導地位。同時,這也構成了一道抵御外部金融壓力的屏障,有效規避了美國等經濟體可能通過“美元穩定幣”施加的長臂管轄和金融制裁。由于規則清晰明確,禁止模式也帶來了極高的執法效率,避免了監管灰色地帶,大幅降低了社會整體的監管與執法成本。
然而,這種“一刀切”的禁止模式也并非沒有代價,其局限性同樣顯而易見。
最直接的代價便是對金融科技創新的抑制,可能會使中國在基于區塊鏈的跨境支付和數字金融領域的發展機遇上錯失先機。創新受限的背后,是真實市場需求的壓抑。
企業,尤其是跨國經營的企業,對于高效、低成本的跨境支付解決方案的需求依然存在,在合法渠道被堵死后,部分需求可能被迫轉向監管之外的灰色地帶,從而引發新的、更難監控的“貓鼠游戲”風險。
放眼全球,當多數經濟體正積極探索穩定幣的監管框架并將其納入正規金融體系時,中國的禁止姿態也可能使其在國際金融協作中面臨挑戰,國內企業在參與全球金融業務時或許會遭遇更多不便與壁壘。
事實上,無論是中國“禁止模式”所面臨的國際業務不便,還是歐美“監管模式”下的跨境協調難題,都共同指向一個核心結論:穩定幣的內在跨境特性,決定了任何單一國家都難以獨立應對其帶來的全部風險,這使得國際協調變得至關重要。
當各國監管標準參差不齊時,便為“監管套利”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間,運營機構會自然地流向監管最松散的司法管轄區,形成事實上的監管真空。更進一步,這種監管真空地帶也為跨國洗錢等非法金融活動提供了溫床,由于資金流可以瞬時跨越國界,有效打擊此類行為離不開多國監管機構的協同追蹤與信息共享機制。
而比個體非法活動更具威脅性的,是潛藏的系統性風險。一個在某一國出現問題的穩定幣,其引發的恐慌情緒和流動性危機可能瞬間傳導至全球金融市場,因此,建立跨國的早期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已成為國際社會無法回避的共同議題。
對于市場參與者而言,理解不同監管模式的邏輯與風險,審慎評估穩定幣業務的合規性與可持續性,是應對不確定性的關鍵。
而對于政策制定者,如何在鼓勵創新與防范風險之間找到平衡,仍是一道世界性難題,需要持續的智慧與勇氣去探索解答。(文|老馬商業評述,作者|馬金男,本文首發于鈦媒體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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