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26 日消息,央視今天報道了一起因為“三無”鋰電池爆炸而燒傷的案例,再次引發對電動自行車安全的關注。
外賣員小李(化名)從銷售者屠某處花費 2400 元購買無生產標識、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的鋰電池。使用兩個多月后,該電池在其租住房屋內發生爆炸引發火災。
事發當晚,小李在屋內飲酒入睡,深夜被濃煙嗆醒后從窗戶逃生。事故造成小李體表特重度燒傷面積達 51%,并伴有呼吸道灼傷及燒傷休克,屋內財產嚴重損毀。

經消防部門調查認定,火災原因為鋰電池內部故障。法院審理查明,屠某在無相關資質情況下私自組裝并銷售電池,產品存在缺陷導致事故,應承擔主要責任;小李明知電池屬個人組裝產品仍購買,且違規將電池存放于室內,亦需承擔部分責任。
最終,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屠某賠償小李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 66 萬余元,小李自行承擔 30% 責任。IT之家提醒:非法改裝電池或使用“三無”產品易引發自燃、爆炸等事故。
央視表示,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原裝電池,避免電池超期使用或“帶病”運轉,并嚴格遵守“禁止電池進樓入戶”的安全規范。經營者不得違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或電池組件,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