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20日電 財政部網站20日公布《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征求意見稿)》(下稱《標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標準》,該標準適用于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項目,供采購人參考使用。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氫能)汽車。
《標準》要求,主管預算單位應當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比例要求的通知》(財辦庫〔2024〕269號)有關規定,統籌確定本部門(含所屬預算單位)年度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比例。采購人應當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的要求,結合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項目實際情況,確定采購需求。采購人可以對本標準所列的技術、服務內容及標準等內容作必要的調整,但不得超出實際需要。
同時,《標準》提出,采購人設定供應商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等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采購人應當加強履約驗收管理,按照采購合同約定對供應商提供的新能源汽車進行驗收,車輛品牌、型號、版本需與制造商公布的品牌、型號、版本一致,車輛的各項參數、配置按制造商公布的標準配置(含為滿足采購需求自行選裝的配置)。
此外,《標準》提到,財政部國庫司將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情況,適時動態更新本標準涉及新能源汽車中的配置、性能、安全與質量等指標。(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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