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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蕭曉 編輯/陳小泉
燕梳師院
沉浮30年,史帶財險經歷了從中資到合資再到外資獨資時代。
然而,時代不同,戰略模式自然不同,也直接影響了公司業績。從過去到現在,公司早年退出車險,曾導致保費收入大幅下滑,隨后在非車險領域發力,收入逐步回升并實現持續盈利。但如今,收入與利潤“雙降”,近期更因違規被監管部門處罰超110萬元被推上風口浪尖。
被罰超110萬
11月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史帶財險因“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編制虛假的報表、對信息系統的運營控制存在缺陷、提供存在虛假信息的申請材料”的違規行為,被罰款110.5萬元。
同時,因“編制虛假的報表”,對公司時任意外健康險部首席核保人袁志翔進行警告并罰款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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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上海監管局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史帶財險在2025年首次被開罰單,但此次總部直接受罰,涉及金額較大,問題也較嚴峻。
深入來看,史帶財險源于四項明確的違規行為。首先,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保險費率。《保險法》明確規定,所有保險條款和費率必須依法報備,未經備案絕不得使用。而史帶財險的做法可能為搶占市場,降低成本,通過調整費率吸引客戶,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其次,編制虛假報表及虛假申請材料,是財險行業屢罰不止的老問題,也是史帶財險誠信“失守”的表現。且時任首席核保人袁志翔因“編制虛假報表”被追責,說明監管“穿透式監管”讓責任人無處遁形。
最后,將“信息系統的運營控制缺陷”列為處罰事由,說明監管對險企網絡安全和數據治理的要求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這并非公司首次“栽跟頭”,早在2024年1月,就因“網絡安全管控不足”被處罰,彼時史帶財險還承諾“完成針對性整改”。如今,因類似問題再次被罰,說明整改效果仍未達監管要求。
這一連串問題疊加,暴露了公司在合規、風控與技術治理方面的系統性短板,也讓外界對其外資模式在華的適應能力產生更多疑問。
外資獨資時代
8月7日,上海監管局披露稱,同意史帶補償及責任保險公司(Starr Indemnity &Liability Company)受讓上海錦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120萬股股份(0.78%股權)。受讓后,史帶補償及責任保險公司(Starr Indemnity&Liability Company)合計持有公司11460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80%。
雙方于9月完成股權交割。至此,公司從合資徹底成為一家100%外資獨資險企。
目前,公司共有兩位外資股東,分別是史帶補償及責任保險公司,持股80%;史帶保險和再保險公司,持股20%。且這家外資均由史帶國際有限公司(Starr International Company,Inc)統一控股,也因此成為史帶財險的唯一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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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2025年第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業內資深人士認為,外資獨資形式賦予保險公司更強的戰略自主權與更高的決策效率,能夠更靈活地適應市場變化,避免合資模式下可能因股東理念差異導致的戰略遲滯。
同時,外資獨資保險公司可通過獨資控股整合全球資源與風險管理經驗,在產品創新、技術賦能與服務升級等方面深度投入,持續強化核心競爭力。
因此,史帶財險的獨資化,遠非一次簡單的股權變更,而是外資險企在華戰略從“試水”轉向“深耕”的縮影。
實際上,這也是史帶國際在華布局的一個自然結果。
1995年,史帶財險由多家中資企業聯合創立,名為“大眾保險”;2011年,美國國際集團(AIG)前董事長格林伯格執掌的史帶國際強勢入局,通過定向增發拿下20%股權,成為最大單一股東;此后十余年間,史帶國際步步為營,持續增持,并于2014年取得實際控制權,并將公司正式更名為“史帶財險”。在此過程中,其不斷收購小股東股權,持股比例攀升至99.22%,僅剩錦江投資所持0.78%尚未整合。
早在2022年,史帶財險董事長董穎就曾表示“集團還未與錦江磋商過轉讓事宜,不排除全資控股計劃。”
隨著近年“退金令”政策推動,錦江投資順勢退出,回歸主業,為此次收購創造了契機,這場長達14年的股權收購也終于落下帷幕。
承保虧損非車險業務面臨大考
從經營層看,史帶財險在華的探索并不容易。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保險業務收入7.5億元,同比下降5.54%;凈利潤1276萬元,同比下降63.74%,出現“雙降”局面。
承保端壓力更沉重。2024年,公司綜合成本率為100.81%,而2025年前三季度,綜合成本率進一步攀升為108.71%,意味著保費收入已無法覆蓋風險與成本,承保處于虧損狀態。
這背后,與其早年確立的非車險專營戰略形成強烈關聯。當年,在車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公司另辟蹊徑,主動放棄車險業務,將資源集中于意外健康險、責任險、貨運險、企業財產險和工程險等非車險領域,形成了差異化的業務結構。
然而,就在公司完成外資獨資化轉型不久,監管政策的加碼進一步抬高了其經營難度。11月1日,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非車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正式實施,明確提出非車險業務“報行合一”等剛性要求,即產品費率與備案標準須保持一致,不得變相打折或變通執行,這較大程度上壓縮了險企在定價策略上的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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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通知的發布,對于全部“押注”非車險領域的史帶財險而言,壓力可不小。
模式轉型陣痛已然顯現。在“非車險專營”與“報行合一”政策的雙重約束下,史帶財險既需應對細分市場的盈利壓力,又需在合規框架內重塑業務模式。如何在嚴監管環境中找到可持續的盈利路徑,已成為其能否“深耕”中國市場的關鍵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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