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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變暖的幅度正在突破《巴黎協定》所明確的閾值——1.5℃。一些科學家試圖重新設定一個新的升溫上限,但這絕非所有人的想法,有些人的態度甚至針鋒相對。
這個讓氣候學家困惑的問題,生活中也可找到相似的類比——爬山時,你一定會告誡孩子“離懸崖遠一點”。但“遠一點”意味著什么?他究竟走到哪里,你會開始大聲呼喊?
同樣,當我們即將越過氣候意義上的警戒線,要不要重新再劃一道警戒線,這究竟是無奈的妥協,還是明智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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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紅線,面前只剩要死守的底線
從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峰會開始,到2015年達成《巴黎協定》,人類為應對氣候危機劃了一條1.5℃的升溫警戒線。也就是說,要將全球平均氣溫的升幅(和工業革命前相比)控制在1.5℃以內,否則就會帶來諸多災難性后果:更頻繁更猛烈的極端天氣事件、不可逆的冰蓋融化導致海平面上升、溫水珊瑚礁的消失、亞馬孫雨林退化……
然而眼下,我們已經踏入“危險區”。短期來看,全球變暖的波動已觸及甚至越過1.5℃紅線;長期升溫突破1.5℃也幾成定局。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今年10月承認:“未來幾年,我們無法將全球變暖控制在1.5℃以內。”
失守1.5℃之后的世界該何去何從?
根據《巴黎協定》,1.5℃是全力以赴的目標,2℃則是必須嚴防死守的底線。更準確地說,按照《巴黎協定》的字面意思,氣溫增幅必須“遠低于2℃”,但“遠低于”顯然是個極富語言藝術的承諾。用英國帝國理工學院氣候科學家喬里·羅杰爾的話說:“如此措辭在當時是破題之舉,因為模糊目標對各國來說都更能接受一些,但它留下了巨大的解釋空間。”
羅杰爾擔心,如果不能盡快明確“遠低于2℃”的具體涵義,各國有可能直接把2℃拿來作為新的臨界值。要知道,各種用于實現2℃目標的解決方案,成功率只有50%;因此如果瞄著這根線行事,那最終我們很有可能越過極限,而這是絕對無法接受的。
另一位帝國理工學院學者羅賓·蘭博爾表示:“在一個1.5℃已經被突破的世界里,我們亟需劃定下一個明確目標,并為之努力。”
在羅杰爾與蘭博爾看來,國際協定文本的解讀,通常需要依據普遍的理解來進行,既然《巴黎協定》承諾將氣溫升幅控制在遠低于2℃的水平,那從大多數人的視角看,2℃關口必須萬無一失——任何“顯著超標”的風險都是不可接受的。
退守1.7℃,讓“遠離2℃”得到新護欄
多高的超標風險,算得上“顯著”?就目前來說,有兩種基于科學模型的情景推演,分別預測了將升溫幅度控制在2℃以內的概率,其中一種的結論是66%,另一種是90%。蘭博爾直言:“66%與90%可謂是天壤之別。”
不確定性源于兩種情景推演分別建立在不同的基本假設之上,碳排放控制越嚴格,實現2℃目標的概率就越高。
不同概率則對應著不同的“峰值氣溫”——用羅杰爾與蘭博爾的話說,“峰值氣溫”指的是我們在為地球降溫采取任何措施前,全球升溫有可能達到的最高水平。可以說,它就是那個能將“遠低于2℃”具象化的精確指標,可以為實現氣候目標提供更清晰的邊界,也能更好地呈現不同模擬情景的差異。
在一項尚未發表的研究中,羅杰爾與蘭博爾評估了四種2℃氣候模型情景,分別計算出以66%、83%和90%概率實現2℃目標所對應的中位數峰值氣溫。舉例來說,其中一個模型顯示,若要以66%的概率將升溫幅度控制在2℃以下,那么峰值氣溫就不能超過1.83℃;如果追求90%的概率,峰值氣溫則是1.54℃。
綜覽所有模型后,兩位研究者得出結論:以83%的概率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2℃以內,可被視為兌現了“遠低于2℃”的承諾,而這個概率所對應的中位數峰值氣溫大約是1.63℃至1.67℃。
其他研究者也得到了類似結論。奧地利格拉茨大學的戈特弗里德·基爾申加斯特和莫里茨·皮希勒近期撰文稱:應將1.7℃作為峰值氣溫的上限,以實現“遠低于2℃”的目標,因為該數值符合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預測的“有83%概率實現2℃”的目標。
基爾申加斯特說,過去,1.5℃目標是明確的警戒線;現在如果將1.7℃確立為新標準,那么“遠低于2℃”也就有了清晰的護欄。確立這一變暖新上限,有助于政策制定者計算剩余的碳排放預算,并據此規劃轉型路徑:“制定政策需要這樣的指引標準。”
接下來的問題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有多大?鑒于當前政策將使全球在本世紀末面臨2.6℃的升溫,要守住1.7℃無疑極具挑戰性,但也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根據聯合國的最新評估,在最樂觀的情景下,假設所有國家都切實履行氣候承諾,本世紀末的升溫幅度將穩定在1.9℃;若要實現1.7℃的目標,各國需付出超越現有承諾的努力。
爭議不斷,問責和行動比劃線更重要
盡管一部分科學家開始認同“遠低于2℃”意味著1.7℃的峰值氣溫,但仍然有很多人反對在1.5℃之后另立新的升溫上限。
奧地利國際應用系統分析研究所的氣候學家卡爾-弗里德里希·施洛伊斯納指出,人類對氣候系統的認知尚淺,不足以支撐如此精確的氣溫目標設定;地球系統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敏感度也有太多變數,未來全球變暖的實際速度可能遠超預期。他認為我們必須謹防過度自信,設定一個精確的溫度目標會傳遞出一種我們完全掌控局勢的錯覺,但事實并非如此。
施洛伊斯納認為,當務之急是追究各國未能實現1.5℃目標的責任,比如計算出那些突破閾值國家所累積的“碳債務”。他說:“如果我們無法建立起對錯失1.5℃溫控目標的問責機制,那就是在辜負《巴黎協定》。”
低收入國家,尤其是那些曾全力推動在《巴黎協定》中寫入1.5℃目標的小島嶼國家,也很有可能強烈抵制重新設定氣候目標的企圖。帕勞常駐聯合國大使、聯合國小島嶼國家聯盟主席伊拉娜·賽義德表示,如果全球升溫超過1.5℃,海平面上升和珊瑚礁死亡將對她所代表的國家構成生存威脅。
賽義德強調:“對小島嶼國家聯盟而言,1.5℃就是生死線,是必須死守的目標……其他任何提議都是擾亂我們工作的雜音。”
曾任巴西聯合國氣候談判代表、現任職于氣候政策智庫“塔拉諾阿”的娜塔莉·安特斯特爾指出,如果將升溫上限調高到1.7℃,無異于向各國政府與市場傳遞一個危險的信號——失敗是可以被接受的。
“這場與氣溫的競逐尚未結束,有人卻想要重劃球門線,這樣做只會瓦解政治意志,混淆公眾認知,讓控溫行動的失敗被視為理所應當。”安特斯特爾說,此時設立新的溫度目標,恰恰會制造出化石燃料利益集團所樂見的認知迷霧。他認為,1.5℃的限值不僅僅是一條科學警戒線,更是數十億人的生死線。“如果說當下我們應該做什么,那就是加倍行動,而非退守到下一個關口。”
并非放棄,期待1.5℃目標“失而復得”
無論如何,擺在我們面前的,并不是一場關于應該“堅守1.5℃”還是要“放寬標準”的界限之爭。因為在羅杰爾看來,即便引入新的溫度目標,1.5℃仍將是全球必須堅持的長期核心指標。他說:“1.5℃目標永遠不會消亡,我們永遠要為之努力。即便它被暫時突破,我們也不應失去向目標奮進的決心。”
實際上,把1.7℃的新閾值正式寫入聯合國氣候體系不僅會引發倫理爭議,在實操層面也極為困難。安特斯特爾認為,這意味著要重新修訂《巴黎協定》,并獲得200多個成員國的一致同意。因此,本月將在巴西北部城市貝倫舉行的COP30峰會上,1.7℃被正式列為議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作為會議東道主,巴西面臨壓力,他們需要敦促高碳排放國家在這次會議上提出更具雄心的氣候計劃,以彌合1.5℃目標與當前升溫軌跡之間的缺口。
2015年《巴黎協定》起草時,1.5℃是個充滿挑戰但有望達成的數字;而今,幾乎所有氣候模型都顯示:人類肯定會先失守1.5℃幾十年,然后再通過碳捕集等技術在本世紀末將升溫幅度重新控制在1.5℃以下。
羅杰爾強調,澄清“遠低于2℃”的涵義,并非是要取代1.5℃的目標,而是為了在不可避免地突破極限的情況下,為全球設定一個升溫的最高限度,然后再把氣溫拉回安全區間。
如果說1.5℃是絕境前的警戒線,2℃是真正的懸崖邊,那么目前擺在政策制定者面前的問題是:我們究竟愿意付出多大的努力,或是要冒多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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