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道,10月24日,歐盟表示,經過調查發現 meta 和 TikTok 違反了透明度義務,可能面臨數十億美元的罰款。
調查發現,兩家公司違反了《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DSA)。具體來看,兩家公司未能為研究人員提供便捷的數據訪問。同時,meta 旗下的 Instagram 和 Facebook 未能方便用戶舉報非法內容。
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聲明指出,允許研究人員訪問平臺數據是《數字服務法案》下的重要透明度義務。
此外,調查還發現,Facebook 和 Instagram 在舉報惡意內容(如兒童性虐待或恐怖主義內容)的流程中使用了“暗模式”(dark patterns)或欺騙性界面設計,導致流程模糊不清,歐盟委員會稱其“令人困惑且具有勸阻作用,從而可能無效”。
meta 發言人 Ben Walters 表示,公司不同意調查結果,但將繼續與歐盟就合規問題進行談判。“自《數字服務法案》生效以來,我們已對內容舉報選項、申訴流程和數據訪問工具進行了調整,并有信心這些措施符合歐盟法律要求。”
TikTok表示將審查調查結果,但指出《數字服務法案》的透明度義務與歐盟嚴格的隱私法規《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存在沖突。TikTok 發言人 Paolo Ganino 稱:“如果無法同時完全遵守兩者,我們敦促監管機構明確如何協調這些義務。”
目前,meta 和 TikTok 可對調查結果提交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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