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所有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都必須“亮明身份”。《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以下簡稱《標識辦法》)落地后,互聯網平臺AI內容打標情況如何?
南方都市報、南都大數據研究院梳理了20款APP的AI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現狀,發現騰訊元寶、DeepSeek、文小言、夸克等10款生成式AI應用均已按照《標識辦法》要求,在相應生成類文本、圖片、視頻上“打標”。
實測還顯示,微信視頻號、抖音、快手、小紅書等10款內容傳播類APP為用戶提供了主動標識功能。但其中部分平臺的相關功能入口較為隱蔽,在有效引導用戶進行自主標識方面有待改進。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用戶未主動聲明、疑似AI生成的內容,部分APP在及時識別與補充標注上還存在不足。
實測10款生成式AI應用: 均已“打標”,有平臺頁面標識不夠醒目
2025年9月1日,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制定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正式生效。該辦法提出強制添加顯式和隱式標識等規范要求,其中,顯式標識是指在生成合成內容或者交互場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聲音、圖形等方式呈現并可以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
為了解生成式AI平臺對《標識辦法》的落實情況,南都大數據研究院對DeepSeek、騰訊元寶、文小言、海螺AI、智譜清言、即夢AI、豆包、Kimi以及訊飛星火等10款生成式AI應用進行了測評,重點從是否“打標”、標識位置、內容下載或分享后標識是否保留等維度展開評估。結果顯示,10款APP均已在交互頁面對生成類文本、圖片、視頻等內容實現了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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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時間為2025年9月6日中午12時至2025年9月9日下午5時。
測評發現,樣本AI應用對生成的圖片、視頻的標識樣式較為統一,多位于左上角或右下角,用戶下載后標識依然可見。其中,豆包、夸克、即夢AI生成的圖片、視頻下載后,還會在原有標識的基礎上,進行二次“打標”。例如,夸克在生成圖片、視頻的左上角添加了“AI生成”字樣,用戶下載保存后,右下角還會新增水印“夸克AI”。
相較之下,部分AI應用的生成類文本標識提醒效果易被忽略。例如,DeepSeek雖然在文本生成頁面的頂端添加了“回答由AI生成,僅供參考”的提示,但隨著對話內容增加,該提醒卻會成為“歷史對話信息”,消失在當前頁面。騰訊元寶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再如,Kimi雖然也在交互界面添加了“內容由AI生成”的提醒,但該提醒卻位于界面底部,字體小且顏色為淺灰色,用戶不仔細看難以察覺。
實測10個內容平臺: 有平臺自主聲明功能隱蔽,識別AI不足
內容傳播平臺同樣是規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的重要主體。《標識辦法》提出,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應規范生成合成內容傳播活動。多家內容傳播平臺紛紛圍繞《標識辦法》出臺了相關管理細則,表示已上線用戶自主聲明功能,并將對未主動標識、疑似生成合成內容補充添加標識,顯著提示。
目前,各內容傳播平臺是如何落實AI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的?南都大數據研究院從用戶自主聲明、平臺主動標識、投訴渠道等維度,對微信視頻號、微博、B站、小紅書、抖音、快手、知乎、豆瓣、今日頭條及百度等10款內容平臺進行了測評。
測評發現,10款內容傳播平臺均已上線用戶自主聲明功能,用戶發布AI生成合成內容時,可通過發布頁面主動添加AI標識,如“包含人工智能生成內容”“作者提醒:內容為AI技術制作,虛構內容請謹慎辨別”等。不過,實測也發現,部分平臺的自主聲明功能入口“藏得較深”,或難以有效引導用戶自主“打標”。在微博等平臺的發布頁面,用戶需點擊多次才能完成自主聲明。
如果用戶發布AI生成合成內容卻未主動聲明,平臺是否能檢測、識別出來,并及時補充標識或提示?南都大數據研究院在不自主聲明的情況下,將同一生成式AI應用生成的且帶有AI標識水印的圖片、視頻發布到上述10個平臺,結果顯示,豆瓣、今日頭條、小紅書以及B站等平臺在發布內容周邊迅速添加了顯著的提示標識,明確提醒公眾該內容屬于或疑似生成合成內容;而微博、知乎等平臺在24小時內也未能做出提示,自動識別機制或存在改進空間。值得一提的是,若將圖片、視頻中自帶的生成式AI應用標識水印去掉后再發布,能及時準確識別并添加提示標識的平臺就更少了。
此外,測評發現,抖音、快手、知乎、今日頭條、百度等平臺還在投訴機制中設置了與AI內容相關的投訴類別。
《標識辦法》落實需各方協同 專家建議加強平臺聯動、經驗共享
國家網信辦在“答記者問”中曾指出,《標識辦法》意在通過標識提醒用戶辨別虛假信息,明確相關服務主體的標識責任義務,規范內容制作、傳播各環節標識行為;同時減輕AI生成合成技術濫用危害,防范利用AI技術制作傳播虛假信息等風險行為。有專家認為,《標識辦法》的落地需要各方協同配合,推動標識工作行穩致遠。
生成式AI應用、內容傳播平臺的“打標”行為,關乎生成合成內容制作環節、傳播環節的合規問題。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兵在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一些平臺針對《標識辦法》出臺了細化規則,還紛紛推出AI內容標識功能,幫助平臺用戶更快捷方便地對AI合成內容進行甄別。“但是,隨著AI技術的發展,平臺想要落實主體責任的挑戰依然嚴峻。”陳兵建議,平臺應當持續加強技術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對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的檢測、識別和管理技術能力,同時還可以加強平臺間的聯動,推動平臺間技術與經驗共享,形成治理合力,避免“各自為戰”導致的監管漏洞。
參與此次《標識方法》起草的相關專家建議,內容傳播平臺需要與相關標準做好銜接。例如,當其他平臺的生成式音頻、圖片、視頻進入傳播平臺后,平臺要能夠識別隱式標識,并按照《標識辦法》和標準合理放置顯示標識,這一工作需要平臺進行較為深入的理解和落實。
此外,還有專家表示,隨著《標識辦法》施行,不斷強化用戶的標識意識,給AI生成內容“打標”將會逐漸成為一種習慣。而這可以提升公眾對于信息內容真實性、來源可追溯性的批判性評估能力,提高公眾人工智能素養,確保人工智能技術成果普惠共享。
出品:南都大數據研究院
采寫:南都研究員 羅韻
設計:歐陽靜
測評時間:2025年9月6日中午12時至2025年9月9日下午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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