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服務保障人工智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9月1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召開涉人工智能案件審理情況新聞發布會,對涉人工智能案件特點、案件審理面臨的挑戰、審理思路及典型案例進行了發布,并針對性地提出了妥善化解此類糾紛的對策建議。10位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部分媒體代表參加了本次發布會。
近年來,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的涉人工智能新類型案件呈逐年增長態勢,涵蓋知識產權侵權、網絡侵權責任、網絡服務合同等多個案由。其中知識產權案件涉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權性、大模型訓練中的著作權侵權認定、人工智能生成物侵權主體責任認定等問題;網絡侵權案件涉及人格權保護是否及于虛擬形象、合成聲音,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是否構成侵權等問題;網絡服務合同涉及平臺算法治理、AI幻覺平臺責任認定等問題。
黨組成員、副院長趙長新
通報人工智能案件審理情況
上述案件總體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覆蓋產業領域持續擴展,隨著人工智能賦能千行百業,涉人工智能案件不再局限于互聯網行業,而是向傳統產業領域滲透,新興與傳統場景復合、技術交叉、利益交織;市場主體創新風險迭代升級,應用人工智能技術的產品和服務快速出新,AI幻覺等技術的不確定性使模型開發者、服務提供者和用戶等市場主體面臨新型、復合性法律風險;裁判規則引領作用凸顯,涉人工智能案件司法裁判不僅是對個案技術與法律層面的裁判,更承載著對科技倫理、創新激勵與權益保護進行平衡的價值引導功能,深刻影響著技術發展方向與社會倫理規范的形成。
技術應用復雜導致事實查明難、規則適配不足導致法律適用難、主體角色多元導致責任認定難,是當前涉人工智能案件審理面臨的三大挑戰。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長新表示,“涉人工智能案件往往涉及對人工智能的生成過程、算法模型以及數據來源等進行司法審查,技術門檻高,事實查明難度大,法律適用則需面對現有法律制度未充分考慮人工智能技術特性與新型場景的現實。此外人工智能產業鏈條復雜、上下游相互依存,案件往往涉及訓練者、開發者、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等不同角色,各方主體分工合作形成復雜關聯給責任認定帶來了不小的困難。”
趙長新副院長介紹,“為應對人工智能技術加速發展帶來的新模式新問題,北京互聯網法院始終堅持以裁判樹規則、促治理、助發展,依法妥善審理人工智能案件,堅持以人為本理念,當技術應用于人格權益發生沖突時,準確界定人格權益內涵與外延,依法保護虛擬形象、合成聲音;堅持智能向善導向,精準平衡各方利益需求,遏制技術向惡,打擊利用人工智能丑化惡搞行為,規范平臺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標識;堅持激勵創新,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認定'AI文生圖'、虛擬數字人具有可版權性,充分尊重創新主體智力投入。”
針對預防化解涉人工智能糾紛,北京互聯網法院提出四點建議:網絡用戶要提升法律意識與數字素養,明確自身行為邊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人工智能技術開發者要嚴格遵守技術倫理規范,確保數據和基礎模型來源合法;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應積極完善管理機制,強化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要加強人工智能監管協同合作,形成監管合力。
黨組成員、副院長孫銘溪
發布典型案例
本次發布會上,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銘溪發布了八起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明確了“AI文生圖”的法律屬性及權利歸屬的認定、自然人聲音權益可及于AI生成聲音、未經權利人許可使用AI合成的名人聲音用于“帶貨”構成侵權委托推廣商家應承擔連帶責任、未經授權對包含他人肖像的視頻進行“AI換臉”處理構成對他人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網絡平臺利用算法工具檢測AI生成內容但未盡到合理適度說明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利用AI軟件惡搞丑化他人肖像構成人格權侵權、具有獨創性的虛擬數字人形象構成美術作品、未經同意創造自然人的AI形象構成對人格權的侵害等裁判規則。
案例一
李某某訴劉某某
侵害作品署名權和
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AI文生圖的法律屬性
及權利歸屬的認定
案例二
殷某某訴某智能科技公司等
人格權侵權糾紛案
——自然人聲音權益
可及于AI生成聲音
案例三
李某某訴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未經權利人許可
使用AI合成的名人聲音
用于“帶貨”構成侵權
委托推廣商家
應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四
廖某訴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未經授權
對包含他人肖像的視頻
進行“AI換臉”處理
構成對他人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
案例五
唐某某訴某科技有限公司
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
——網絡平臺利用算法工具
檢測AI生成內容
但未盡到合理適度說明義務的
應承擔違約責任
案例六
程某訴孫某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利用AI軟件惡搞、丑化
他人肖像
構成人格權侵權
案例七
某甲科技有限公司、某乙科技有限公司
訴孫某某、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具有獨創性的
虛擬數字人形象
構成美術作品
案例八
何某訴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未經同意
創造自然人的AI形象
構成對人格權的侵害
獲取典型案例
審管辦(研究室)主任李文超主持發布會
代表委員說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天霜律師事務所主任 萬欣
市人大代表,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站客運車間客運員 蘭雪純
市人大代表,中央外辦秘書行政局局長 鄔光榮
市人大代表,北京首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商務車分公司第八車隊班長 劉克友
市人大代表,首鋼集團有限公司礦山街道居民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安麗娟
市人大代表,民進北京市委委員、豐臺區副主委,海綿城市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中春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地鐵運營三分公司三級專家 楊華
市人大代表,北京北辰實業有限公司國家會議中心大酒店客務部客衣布草主管 祖彬
市人大代表,臺盟北京市委常委、臺盟朝陽區委副主委,朝陽區政協常委,北京仁聚匯通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 郭曉靜
北京市政協常委、社法委副主任,市政協法治建設民主監督組副組長,北京新聯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 高警兵
市人大代表萬欣、蘭雪純、鄔光榮、劉克友、安麗娟、楊中春、楊華、祖彬、郭曉靜,市政協委員高警兵參加了本次新聞發布會。代表委員們紛紛表示,本次發布會順應時代發展趨勢,站在人工智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前沿,從案件內容到審判理念都體現出互聯網法院的鮮明特色。北京互聯網法院積極回應人工智能產業司法需求,做到了司法裁判與人工智能產業的創新變革同頻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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