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正式實施。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即日起到11月30日,按照舊國標生產的電動自行車仍能正常銷售并辦理登記上牌業務,已經上牌的車輛不受新國標的影響。成都多家銷售門店工作人員表示,當前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尚未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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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售的舊國標電動自行車
新國標即日起實施
舊國標車輛11月30日前正常上牌
即日起,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正式開始實施。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相較于舊國標,新國標在整車質量、電動機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占比、防篡改等方面有較大的完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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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車管所正在為舊國標電動自行車辦理上牌業務
具體來說,按照新國標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將具備以下特點:時速超25km自動斷電,保障駕駛人安全;完善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避免私自修改速度上限;將鉛酸蓄電池的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至63kg,擴大續航里程;塑料總量不得超過整車的5.5%,強化車輛防火阻燃性能;用于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用途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安裝北斗模塊,以便隨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
記者注意到,新國標還在這些方面進行了改進:如在銘牌上標注建議使用年限、是否商用等信息,不強制要求設置腳踏騎行裝置等。
對此,9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檢驗科民警廖明清表示,新國標的施行并不意味著徹底淘汰按照舊國標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即日起到今年11月30日,消費者仍可以為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上牌業務,已經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并不受新國標的影響,可正常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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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9月1日起實施
“我們鼓勵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主動加裝后視鏡等安全裝置,并主動向商家索要合規的安全頭盔。”廖明清說,“新國標實施后,交管部門將嚴格審核每一塊電動自行車牌照的發放,持續打擊電動摩托車懸掛電動自行車牌照的行為。”
新國標車輛尚未到店
“預估售價會略高于舊國標車輛”
新國標的實施給電動車銷售門店帶來了怎樣的影響?記者走訪了武侯區紅牌樓、金牛區解放路的多家電動車銷售門店,店內工作人員均表示當前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尚未到店,在售的仍是按照舊國標生產的車輛。
紅牌樓附近的一家電動車銷售門店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店內已有少部分車輛具備時速超25km自動斷電等功能,但并不完全滿足新國標,“預計本月底之前,新國標車輛能夠到店銷售。”
談及車輛的價格,該工作人員認為,目前,舊國標車輛的價格還比較穩定,而新國標車輛由于塑料件更少,更多使用鋁合金等防火阻燃的材料,以及會新增北斗定位等功能,售價可能會略高于舊國標車輛;而舊國標車輛為了清庫存,或許會出現一定程度的價格下跌。
在解放路,一家電動車銷售門店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舊國標車輛庫存還比較多,暫時難以判斷后續價格走勢。
紅星新聞記者 閆曉峰 攝影報道
編輯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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