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基金經理“老鼠倉”事件被曝光。
8月18日,天津證監局公布了一則對李丹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該處罰書提及的當事人姓名及其入職基金公司和管理基金的時間,可推定其為國壽安保基金前基金經理李丹。
處罰書顯示,李丹曾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間,控制“王某”證券賬戶從事與基金未公開信息相關的交易活動,指示楊某塵具體實施下單操作。其間,趨同買入金額達3311.97萬元,但最后的結果是虧損。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天津證監局對李丹處以60萬元的罰款。
當日,國壽安保基金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回應稱,上述李丹為公司前員工,其涉及的行政處罰事項系其個人行為。
又一起“老鼠倉”
據天津證監局公布的信息,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擔任某基金的基金經理,負責該基金具體投資運作,知悉該基金投資決策情況、交易情況、持倉情況等未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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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證監局
經天津證監局調查,李丹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交易活動。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間,李丹控制“王某”證券賬戶從事與基金未公開信息相關的交易活動,李丹作出交易決策,指示楊某塵具體實施下單操作。相關交易與基金發生交易趨同,趨同買入股票41只,趨同買入股票占比74.55%,趨同買入金額3311.97萬元,趨同買入金額占比72.77%,相關交易虧損。
天津證監局認為,李丹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構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為。基于此,天津證監局決定對李丹處以60萬元罰款。
上述違規行為在業內常被稱為“老鼠倉”。基金經理利用投資決策的便利,通過控制他人的證券賬戶來進行提前建倉或撤倉,從中牟取利益。
系國壽安保基金前員工
上述罰單于8月8日下達,并于8月18日對外公布,有關當事人李丹的身份引發了市場的廣泛關注和諸多猜測。
《國際金融報》記者根據上述監管披露的信息查詢發現,國壽安保基金前基金經理李丹入職公司以及管理國壽安保核心產業的時間,與之高度接近。
根據公開資料,李丹于2013年底加入國壽安保基金,歷任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李丹管理國壽安保核心產業的時間為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此外,李丹還曾在2017年2月至2024年9月期間管理國壽安保基金旗下的多只基金。
8月18日,國壽安保基金相關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回應稱,該名前員工涉及的行政處罰事項系其個人行為。下一步,公司將持續推進合規文化建設,推進公司高質量發展,堅決維護持有人利益,一如既往地為持有人創造更多價值。
涉案后曾管其他基金
Wind數據顯示,上述涉案基金——國壽安保核心產業最新規模為0.96億元,是一只規模較小的迷你基金。李丹管理該基金長達8年,但其任職回報率為-4.53%,業績表現較為一般。此外,其管理的國壽安保裕祥A/C、國壽安保穩信E的任職回報也均為負值。而任職回報率最高的1只產品是國壽安保穩嘉A,達到39.53%。
根據過往人事變更公告,李丹已于2024年9月從國壽安保基金離職,當時的離職原因是“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員配置狀況”。
然而令一些業內人士疑惑的是,李丹卸任國壽安保核心產業基金經理的時間是2024年2月8日,這也是其被監管部門查明存在違規行為的終止日。但作為管理人,國壽安保基金仍讓其在卸任涉案基金后,繼續管理國壽安保穩嘉、國壽安保消費新藍海、國壽安保穩信等其他基金。國壽安保穩信是李丹管理的最后1只產品,于2024年9月卸任。
為何在進行了近兩年的“老鼠倉”操作并卸任涉案基金后,李丹還能繼續管理其他基金,且公司方面沒有監測到李丹的趨同交易?對此,國壽安保基金并未在回應中提及。
資料顯示,國壽安保基金成立于2013年10月,是一家由中國人壽資管控股的保險系公募。Wind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公司旗下公募產品規模為3381.68億元。國壽安保基金是一家典型的險資風格公募,產品風格更偏向固收類資產,債券基金和貨幣基金的規模分別為1810.25億元和1429.1億元,合計占總規模比超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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