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遵義市分行發布了罰單,劍指貴州仁懷茅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貴州仁懷茅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提供虛假的統計資料;未履行有關風險管理措施;未按規定建立反假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注;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制定的安全管理操作規程不全面。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遵義市分行對其作出警告,并處151.6萬元罰款。
此外,時任貴州仁懷茅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某波、時任副行長馮某強,因對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3.1萬元罰款;時任業務發展部總經理官某宇,因對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注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1.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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