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分行發布了罰單,劍指中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中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科技管理規定、違反貨幣金銀管理規定、違反征信管理規定、違反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分行對其作出警告,并處罰款125萬元。
此外,時任中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的蔡*和張*民,因對未對涉及有權機關查凍扣的對公客戶開展有效的重新識別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分別被處罰款1萬元。
時任銀行卡中心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熊*澄,因對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處罰款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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