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 日消息,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月 30 日發布關于投資者訴訟案件的進展公告。
該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的《民事判決書》,深圳中院對李琪、徐周等 22 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上述 22 名原告要求公司賠償金額為 2,112.15 萬元,一審法院判決公司應當賠償金額合計為 1,014.65 萬元。
判決規定該公司需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支付義務,逾期未支付將需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該公司已計提預計負債,具體金額將根據年審會計師的審核結果確定。

日海智能表示,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公司將繼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積極應對上述案件的上訴相關工作,最終判決結果及對公司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基于謹慎考慮,公司前期已計提預計負債,公司將根據會計準則要求對相關預計負債進行會計處理,具體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核后為準。
2024 年 1 月 3 日晚,日海智能公告收到證監會深圳監管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日海智能 2018 年至 2021 年利潤總額影響金額分別為虛增 3,343.32 萬元、虛增 368.29 萬元、虛增 878.12 萬元、虛減 3,014.19 萬元,分別占日海智能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37.58%、5.13%、1.5%、348.41%。上述事項導致日海智能 2018 年年度報告、2019 年年度報告、2020 年年度報告、2021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日海智能披露 2024 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 23.13 億元,同比增長 11.99%;歸母凈利潤虧損 7942.13 萬元,上年同期虧損 1.75 億元。
查詢公開資料獲悉,日海智能集團成立于 1994 年,是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圍繞智慧連接為核心,日海智能構建了由無線通信模組、智能設備、通信服務、智慧物聯解決方案組成的業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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