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王璐
日前,沖刺上交所主板2年之久的浙江力聚熱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聚熱能)正式進入招股階段,其掛牌上市進入最后的倒計時。
從時間線上來看,2022年7月5日,力聚熱能正式遞表上交所,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2023年8月15日,公司通過首發上會,同年11月3日提交了注冊申請。
01
募資額縮水7億元
據了解,公司此次發行總數為2275.00萬股,其中網上發行910.00萬股,申購代碼732391,申購價格40.00元 ,發行市盈率為15.56倍,單一賬戶申購上限為9000.00股,申購數量為500股的整數倍。
力聚熱能公布新股發行結果,網上投資者認購數量為1793.00萬股,認購金額為7.17億元,網上投資者棄購數量為27.00萬股,網上棄購率為1.483500%,棄購金額為1079.98萬元,網下投資者棄購數量為1107.00股,棄購金額為4.43萬元。本次新股發行,投資者放棄認購股數全部由主承銷商包銷;包銷股份的數量占發行總量的比例為1.19%。
資料顯示,公司主營業務為熱水鍋爐與蒸汽鍋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用于供應采暖和生活用水,以及供應工業生產所需的蒸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境內發明專利11項、境外發明專利3項,實用新型專利75項、外觀設計專利1項、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3項;公司參與起草了《相變鍋爐》《燃氣(油)真空熱水機組》《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真空熱水機組》《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盤管蒸汽發生器》《水冷預混低氮燃燒器通用技術要求》等鍋爐行業標準。
針對此次上市,力聚熱能計劃募集資金15.36億元,其中13.36億元用于年產3000臺套高效低排熱能裝備未來工廠項目,更細來看,5.08億元用于基于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年產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氣鍋爐產業化項目,5.47億元用于年產1500套超低氮蒸汽鍋爐產業化項目,2.82億元用于年產1,000套超低氮燃氣鍋爐產業化項目;另外2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招股書表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均圍繞公司的主營業務和經營戰略進行,是進一步增強公司的生產能力、研發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所制定的重大戰略舉措。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在現有業務的基礎上,根據公司目前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和經營戰略的需要,對公司現有鍋爐設備的生產能力、研發能力和試制能力進行擴充和提升,并補充公司營運資金、提升資金實力,以在生產方面突破產能瓶頸、在研發能力建設方面取得長足進步,不斷推動公司業務發展以及生產經營規模的持續增長,以實現“成長成為國內工業鍋爐領域的龍頭企業”的經營目標。
然而,值得關注的是,按本次發行價40元/股和2275萬股的新股發行數量計算,若本次發行成功,預計募集資金總額9.1億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7596.42萬元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8.34億元,較原計劃募資額縮水7億元。
換言之,實際募集資金與原計劃相比縮水近半,是否將對公司現階段及未來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投資者對此當進一步觀察。
02
連續三年巨額分紅,2022年和2023年卻不分
與此同時,外界也普遍關注到,2021年,公司現金分紅2.05億元,超過當年凈利潤,也是近三年中唯一的一次。往前來看,2019年和2020年的現金分紅金額分別1.2億元、0.7億元。

在2019年到2021年連續三年持續分紅之后,緣何2022年和2023年未進行分紅,這多少有些蹊蹺,畢竟報告期內公司業績整體都表現不錯。
2021年-2023年(報告期內),力聚熱能實現營收分別為7.94億元、9.84億元和12.04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81億元、1.64億元和2.68億元。同一時間,公司貨幣資金分別為2.46億元、3.77億元和3.3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68億元、3.10億元和2.15億元。
不難看出,在貨幣資金和經營現金流保持穩定的情況下,再加上此前連年巨額分紅,力聚熱能此番2億元補流也多少引發投資者質疑是否合理。
03
毛利率近三年大降,屢屢因違反職業病防治法被罰
此外,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48.56%、40.16%以及41.60%。力聚熱能表示,毛利率整體呈現下降趨勢,主要系產品收入結構變動以及部分大型項目毛利率偏低等因素導致。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分別為1.83億元、1.38億元、2.50億元,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3.01%、13.98%、20.73%。公司表示,一年以上的應收賬款金額占比較高,逾期比例亦較高,這與公司所處行業性質密切相關。若公司客戶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發生無力支付款項的情形,則公司可能面臨應收賬款發生壞賬的風險。
在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方面,報告期內力聚熱能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尤其是2022年大幅高于行業平均值。

合規層面來看,招股書披露,2021年5月31日,德清縣衛生健康局向公司子公司力巨設備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德衛職罰[2021]1號),根據該《行政處罰決定書》,力巨設備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未根據職業健康檢查情況及時安排26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復查;2、未按規定指導、督促5名員工正確使用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3、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者8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德清縣衛生健康局對力巨設備進行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2021年1月29日,德清縣衛生健康局向公司子公司力巨設備出具《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德衛職罰(2021)簡4),根據該《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力巨設備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未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71條第(一)項及第72條第(四)項,德清縣衛生健康局對力巨設備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1年5月12日,吳興區衛生健康局向公司出具《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44),根據該《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進行職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69條第(五)項,吳興區衛生健康局對力巨設備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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