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忠
通訊員 成超 徐輝
現實生活中,偷錢盜物的小偷讓人深惡痛絕。而網絡游戲世界里,也有這樣一群“小偷”,他們通過盜取玩家的賬號或裝備,并以此牟取非法利益,需要玩家提高警惕!
近日,湖北省麻城市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這樣特殊的“盜竊”案件。該案提起公訴后,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5000元。
10月15日,承辦檢察官介紹,被告人曹某和受害人周某是游戲網友。今年6月,曹某看到周某在網絡游戲中給自己的游戲角色配備了一套“神裝”,眼饞不已。7月9日凌晨,曹某破解了周某的游戲密碼,登錄其游戲賬號,并將周某游戲中的裝備和元寶,盡數轉移到自己事先準備的數個游戲賬號中,造成周某經濟損失八萬余元。
該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曹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處理、傳輸的數據,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鑒于曹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已經賠償被害人損失并獲得被害人諒解,且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9月24日,該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游戲世界雖然不同于現實世界,但行為處事仍受法律規制,凡觸犯刑法的,依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案涉游戲裝備、道具其本質系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意見,利用計算機竊取他人游戲幣非法銷售獲利行為,目前宜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定罪處罰。”承辦檢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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