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7 日消息,歐盟法院(CJEU)7 月 17 日裁定,駁回字節跳動對歐盟將其認定為“看門人”的決定提起的上訴。這對于尋求限制科技巨頭權力的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來說是一次勝利。

根據歐盟《數字市場法案》(DMA),被認定為“看門人”的科技巨頭必須允許其消息應用與競爭對手互通、讓用戶決定在設備上預裝哪些應用,并且不得偏袒自己的服務。字節跳動曾辯稱,這一認定可能會破壞 DMA 的目標,因為該法案旨在保護新興競爭對手,而 TikTok 正是這樣的新興競爭者,尚未建立穩固的地位。
盧森堡總法院支持歐盟委員會的決定,駁回了字節跳動的上訴,認為該公司未能充分證明其觀點。法院表示,歐盟委員會完全有理由認為字節跳動是“看門人”。法院指出,字節跳動符合 DMA 關于全球市值、歐盟用戶數量以及用戶數量達到門檻的年限等量化標準。此外,法院還強調了 TikTok 的快速崛起,使其與 meta 和 Alphabet 旗下的競爭對手相匹敵。
法院表示,TikTok 在短短時間內迅速鞏固并加強了其地位,甚至在面對 Reels 和 Shorts 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其歐盟用戶數量已經達到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的一半。
歐盟委員會去年 9 月根據《數字市場法案》,首次指定六家企業 Alphabet、亞馬遜、蘋果、字節跳動、meta、微軟為“看門人”,涉及它們提供的 22 項核心平臺服務。
注意到,《數字市場法案》規定了大型在線平臺的義務,這些公司必須允許商業用戶訪問他們在平臺上生成的數據,允許他們推廣自己的產品,并與平臺外的客戶進行交易。
“看門人”企業指那些提供社交網絡、搜索引擎等“核心平臺服務”的大企業,其市值至少為 750 億歐元或年營業額 75 億歐元,還需在歐盟每月至少有 4500 萬終端用戶,每年有 1 萬名商業用戶。如果相關企業違反《數字市場法案》,將面臨高達其前一財政年度全球年營業額最多 10% 的罰款以及高達 20% 的再犯罰款。
去年,字節跳動、蘋果公司和 meta 對其被歐盟指為“看門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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