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普森

9月18日,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鼎科技”)發布公告披露,云鼎科技(000409.SZ)及其時任相關責任人員近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下稱“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張虹、郭長洲、李清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

此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15年。當時,云鼎科技(尚未改名,時為*ST地礦)通過全資子公司控股了濱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力之源”),持股比例為70%。這一舉措被視為培育新利潤增長點、提升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重要步驟。
力之源在并入上市公司后的表現并不如人意。除了2015年當年實現盈利外,2016年至2019年均處于虧損狀態。因此,*ST地礦在2018年12月25日發布公告稱,擬以不低于500萬元轉讓力之源40%的股權,轉讓完成后該公司將不再并表。
根據9月18日晚發布的公告,力之源于2020年被置出上市公司,目前正在進行破產清算。力之源在2015年和2016年通過銀行票據向銷售客戶收回的貨款0.69億元和0.52億元與實際情況不符,這導致云鼎科技2015年和2016年的定期報告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的問題。
山東證監局認為,云鼎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同時,張虹作為時任董事長、郭長洲作為時任總經理、李清華作為時任財務總監,因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也被認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并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云鼎科技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此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財報顯示,2024年上半年,云鼎科技營業收入達6.38億元,同比增長38.01%;歸母凈利潤為7267.10萬元,同比增長113.43%。
二級市場方面,云鼎科技9月19日收報7.25元/股,漲幅達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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