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鈦媒體App編輯林志佳拍攝)
鈦媒體App 9月19日消息,針對歐洲法院于18日作出對高通(Qualcomm)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裁定,并將罰款金額定為約2.387億歐元一事,9月19日上午,高通發言人向鈦媒體App編輯獨家回應稱,高通對該判決和委員會的決定表示尊重性的不同意,并“認為我們一直遵守歐盟競爭法(European competition law)”。
據悉,9月18日,歐洲第二高等法院“歐盟普通法院”肯定了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對高通的反壟斷處罰,并將罰款金額減少到238,732,659歐元(約合2.655億美元,18.8億元人民幣),低于此前委員會對高通處罰的2.42億歐元。該處罰主要是因為高通在2009年-2011年期間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將其基帶芯片組銷售給兩家客戶,以遏制競爭對手英國手機軟件公司Icera。目前,Icera是英偉達的一部分。
委員會表示注意到了最新裁決。按照法律規定,高通可以就法律問題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但尚未回應置評請求。
事實上,這場反壟斷之戰,早在15年前就已打響。
2009年6月30日,英國Icera公司向歐盟委員會投訴高通公司,并于2010年4月8日對其進行了修訂和更新,歐盟委員會據此展開了調查。2011年5月,英偉達(NVIDIA)公司收購Icera公司,補充了投訴,并指控高通公司掠奪性定價。
2019年7月18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對高通公司處2.42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歐盟委員認為,至少從2009年-2011年高通公司在全球范圍內占據了通用移動通信系統(UMTS)標準的集成基帶芯片組市場的主導地位。于是歐盟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高通公司濫用其主導地位,在相關時期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向其兩個主要客戶(即華為和中興)供應了一定數量的UMTS芯片組,目的是消除其當時主要競爭對手英國Icera公司。
隨后,高通公司要求法院取消或大幅減少罰款金額,并為此提出15項法律抗辯,特別是基于程序違規,包括調查時間過長、委員會與第三方面談時所做的某些筆記據稱過于簡短、評估、事實和法律方面的明顯錯誤,以及委員會未能就有關決定的一些方面說明理由。
2022年,高通曾獲得過一次上訴勝利,免除歐盟委員會對其9.97億歐元(約合10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訴訟緣由是歐盟委員會認為高通2011-2016年期間在4G LTE芯片方面向蘋果支付數十億美元,使蘋果必須從高通獨家獲得其4G芯片組,即“排他性付款”的要求產生反競爭效應,降低蘋果轉向競爭性芯片組供應商的動機。但法院并未支持委員會關于“作為有效競爭對手”在相關市場適用論點,最終高通上訴成功。
針對新的Icera訴訟,法院認為,歐盟委員會通過提供直接和間接證據證實了這一裁決,對高通的相關反壟斷裁決有效,但關于罰額方面,法院認為,委員會偏離其2006年準則規定的方法。因此,在行使其無限管轄權時,法院將高通公司的罰款金額降至2.387億歐元。
9月18日除了高通反壟斷訴訟之外,歐洲普通法院卻否定歐盟委員會在2019年對谷歌母公司Alphabet處以14.9億歐元(17億美元)的反壟斷裁決,即谷歌免除17億美金的反壟斷罰款。
當時,歐盟委員會接到微軟公司的投訴,并最終調查認為,谷歌于2006年-2016年期間濫用其主導地位并阻止網站使用除其AdSense之外的平臺提供搜索廣告。AdSense罰款是谷歌總計82.5億歐元的三項罰款之一,但法院認為,委員會未能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因此取消了部分罰款。
對此,歐盟委員會表示將研究該判決,并考慮可能的下一步上訴等措施。谷歌隨后表示,對于法院“認識到了原判決中的錯誤并取消了罰款”感到歡迎,并要求倫敦一家法庭駁回英國針對搜索“主導地位”的高達70億英鎊(93億美元)訴訟案。
(本文首發于鈦媒體App,作者|林志佳,編輯|胡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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