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13 日消息,12 月 2 日,由中央網信辦歸口提出并組織制定的《數據安全技術 電子產品信息清除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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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信辦有關負責人透露,《技術要求》適用于面向境內生產、銷售的,具有非易失性存儲介質的電子產品。適用主體包括兩類:產品制造與服務方,包括電子產品廠商、第三方信息清除功能開發者;流通經營方,主要是對二手電子產品進行信息清除的回收經營者。
《技術要求》涉及的產品范圍廣泛,主要包括手機、平板、筆記本電腦、臺式機電腦、智能穿戴設備、辦公設備。需要說明的是,涉及國家秘密的電子產品信息清除,需遵照國家保密相關規定執行。
據悉,普通的刪除或恢復出廠設置往往只是將數據標記為無效,數據本身仍可能殘留在存儲介質中。《技術要求》所指的“信息清除”是對存儲介質中的數據進行技術處理,使其不可逆且無法被訪問或恢復。
《技術要求》提出了兩種核心技術方法。數據覆寫,將固定或隨機的無含義數據寫入電子產品,覆蓋與用戶數據有關的每個存儲單元。對于磁介質,要求覆寫至少 3 次且包含 1 次隨機數覆寫;對于半導體介質,要求至少覆寫 1 次。塊擦除,針對半導體介質,通過調用存儲介質指令,對物理塊執行根本性的擦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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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從源頭保障用戶數據安全,《技術要求》規定電子產品廠商應為用戶提供內置的信息清除功能。如果無法開發內置功能,廠商必須提供外部信息清除工具,或告知可用的第三方工具信息,或者向用戶提供免費的信息清除服務。在執行清除前,必須向用戶明示清除范圍、方法和影響,并獲得用戶同意。清除功能需覆蓋用戶產生的各類文件、通訊錄、應用程序及數據、身份鑒別信息、加密密鑰等。
回收經營者是二手電子產品流通過程中的關鍵安全節點。《技術要求》規定回收經營者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提示與授權:回收前主動提示用戶進行清除,未經同意禁止訪問或留存用戶數據。徹底清除:必須使用符合《技術要求》的功能或工具進行清除。若產品損壞無法使用軟件清除,則必須對存儲介質進行物理銷毀。驗證與留痕:在銷售前必須對清除效果進行驗證,未清除用戶數據的產品禁止再銷售和運輸出境。同時,要建立檔案,對清除操作和驗證結果進行記錄,留存時間不少于 3 年。
考慮到目前市場上電子產品種類繁多、形態復雜,且二手流通體量大,相關企業對現有產品進行適配改造、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為確保標準平穩落地,經充分調研和試點驗證,設定自《技術要求》發布之日起 13 個月的過渡期,于發布一年后正式實施,給予企業充足的準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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