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1 日消息,美國得克薩斯州的一名聯邦法官于周二裁定,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禁止競業禁止協議的規定超越了其權限范圍,并因此推翻了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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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規定原定于 9 月 4 日生效,旨在禁止雇主要求員工簽署競業禁止協議,以防止他們跳槽到競爭對手公司。總部位于達拉斯的稅務公司 Ryan LLC、美國商會、美國企業圓桌會議和其他商業團體起訴阻止該規定生效,稱 FTC 越權,這將使公司更難留住人才。
在長達 27 頁的判決書中,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Ada Brown 認為,FTC 缺乏頒布該規定的法定權力,并稱該規定“任意和專斷”。“FTC 頒布該規定的行為是非法的行政行為。”Brown 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
FTC 發言人 Victoria Graham 表示:“我們對 Brown 法官的裁決感到失望,并將繼續努力阻止限制勤勞美國人的經濟自由、阻礙經濟增長、限制創新和壓低工資的非競爭協議。我們正在認真考慮可能的上訴,今天的裁決不會阻止 FTC 通過個案執法行動來處理非競爭協議。”
據了解,競業禁止協議通常出現在雇傭合同中,要求員工在離職后的一定時期內,不得加入競爭對手公司或從事類似的工作。該協議一直以來備受爭議,支持者認為它可以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反對者則認為它限制了員工的就業自由,并可能導致工資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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