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一木
據媒體報道,隨著AI技術的不斷發展,一種新型的造假索賠手法正在電商領域悄然蔓延:部分消費者利用AI工具P圖偽造瑕疵圖片,以騙取“僅退款”,商家對此苦不堪言。
一箱新鮮的水果,在買家提交的圖片中發霉變質;一件全新連衣裙,在售后申請時卻呈現出大面積的污漬和破洞;一雙完好無損的皮鞋,在買家僅退款時變得鞋底開膠鞋面掉漆……誰能想到,本是“科技之光”的AI技術,竟然這么快就被實實在在地“轉化”了。令人遺憾又憤怒的是,這種“AI轉化”不是賦能生產,不是便利生活,而是成為了人性之惡的“放大器”。
面對“用AI生成瑕疵圖騙商家”的行徑,不能僅僅從涉及到的單一業務金額來衡量其危害。這種“舉手之惡”不僅是“沾點兒小光”那么簡單,而是以傷害回應信任,以惡意回應善意,嚴重傷害了商家利益,嚴重惡化了營商環境,同時干擾了法治建設,毒化了社會風氣,撕裂了社會共識。
令人痛心的是,除AI工具P假圖外,圍繞“僅退款”已衍生出更為系統的灰色產業。教授該“技術”的人表示支付288元學費即可傳授“僅退款”竅門,并宣稱一個賬號約可成功退款30次。為證明效果,“老師”還展示了學員“累計獲利2000元”的成果。
“僅退款”是多個電商平臺推出的售后機制,即買家收到貨后若發現商品存在品質問題,可發起“僅退款”申請,平臺會主動介入處理,無需商家同意即可退款,退款后貨品也無需寄回。很顯然,“僅退款”是為了改善消費體驗,減少在售后階段與商家溝通的時間和成本,對一些劣質商家有一定震懾作用。但這寶貴的權利卻因為人性之惡變了味兒。今年4月,拼多多、淘寶、抖音、快手、京東等多個電商平臺將全面取消“僅退款”,消費者收到貨后的退款不退貨申請,將由商家自主處理。一次寶貴的基于社會成員之間理解與信任基礎之上的嘗試,就這樣敗給了人性之惡。
這也是“用AI生成瑕疵圖騙商家”一類行徑帶給社會的最大惡果。那就是不斷提升“信任成本”,增加壁壘,為圖一己之私利,不惜拿整個社會的運行成本作為代價,其核心要害在于“不讓我賺這幾十塊就讓你們都不好過”的惡毒心理。
“科技之光”成為人性之惡的“放大器”,這不是科技的悲哀,這是人性與法律的悲哀。從法律層面來說,有律師表示,若消費者虛構事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商家貨款金額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3000元,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可能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能被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消費者的行為多次或者單次占有的貨款達到3000元,明顯符合詐騙罪的構成,將面臨刑事責任。條文在此,我們需要有實實在在的打擊成果,有具體的案例。這是消滅此類行徑最有效的手段。從平臺角度來說,目前已有AI應用平臺在服務協議中新增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對惡意使用行為進行限制,這需要更多AI應用平臺都行動起來,從技術源頭掐斷那些人性之惡的“黑手”;從電商平臺來說,在提升AI圖片識別檢測能力的同時,也要圍繞保護商家合法權益優化流程,將那些因為人性之惡給商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
科技向前,但人心卻無法做到“同步”向善。到底是哪些人將“科技之光”當成了自己人性之惡的“放大器”?在期待法律嚴厲打擊的同時,不妨也能公布出此類行徑的“黑名單”來,讓大家看看究竟是哪些人,在扔掉了日常面具之后,躲在鍵盤后面用“小聰明”去放任人性之惡四處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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