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韓忠楠
為適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等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關于2026—2027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2026—2027年度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新能源汽車車型積分計算方法等要求。
通知主要調整包括三方面:一是明確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和分值要求,2026年度、2027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48%和58%,新能源乘用車標準車型分值較上一階段平均下調50%;二是調整新能源車型技術指標要求;三是其他順應產業發展新形勢的調整,具體包括提高低油耗車型獎勵幅度、延續小規模企業核算優惠、延續循環外技術核算優惠等。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2017年發布實施以來,在推動傳統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當前,新能源乘用車新車銷量占比連續9個月超過50%,最新發布的《通知》恰好是為了滿足產業發展新形勢做出的政策更新。
除了在積分比例上做出調整,此次《通知》的最大亮點在于調整了新能源車型技術指標要求。
純電動乘用車車型積分計算的公式中,新增了低溫續駛里程調整系數,對低溫續駛里程相比電動汽車續駛里程(工況法)下降率低于35%的純電動車型,給予1.2倍的鼓勵系數。
對于燃料電池汽車的技術要求,需要與現行的產業政策技術條件協同,要求純氫續航里程不低于300km,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50%且不小于50kW。同時新增兩項要求,包括燃料電池系統啟動溫度不高于-30℃,燃料電池堆額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kW/L,系統額定功率密度不低于400W/kg。
業內專家認為,這些技術指標要求,有助于引導車企積極改進提升產品,特別是提升新能源汽車在低溫條件下的運行。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