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財經】近日,鼎信通訊(603421.SH)因信息披露違規問題,受到了中國證監會青島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根據青島證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鼎信通訊涉嫌未及時披露公司生產經營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以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處分情況。
公告顯示,鼎信通訊于2024年2月27日了解到國家電網對公司啟動的“熔斷機制”,該機制暫停了公司全部產品、服務的中標資格,對公司中標金額產生重大影響。然而,鼎信通訊直到2024年3月29日晚間才發布了相關臨時公告,這明顯違反了《證券法》中關于重大事件及時披露的規定。
此外,鼎信通訊還未能及時披露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王建華與前妻張某之間的股份處分情況。根據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王建華所持有的約3295萬股股份歸張某所有,但該事項直到2024年4月3日才得到公告。
青島證監局認為,鼎信通訊上述未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了違法行為。因此,青島證監局擬對鼎信通訊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的罰款。同時,公司董事長王建華、總經理曾繁憶、副總經理兼董秘葛軍以及副總經理袁志雙也分別被處以不同額度的罰款。
鼎信通訊是一家主營電力線載波通信技術和總線通信技術基礎理論研究和產品開發的公司。盡管公司在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中的營業收入同比增長了0.83%,但歸母凈利潤卻出現了虧損,同比下降了79.96%。此次信息披露違規事件無疑對公司的聲譽和財務狀況都帶來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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