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訊,近日,浙江金融監管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劍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根據處罰信息,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貸款管理不審慎;數據統計管理不到位等。
針對上述行為,浙江金融監管局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罰款470萬元;對胡彪禁止從事銀行業3年;對馬煥明、傅丹葉、孫云、林小輝、韓宇坤、孔敏、盧志杰給予警告。
9月5日訊,近日,浙江金融監管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劍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根據處罰信息,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貸款管理不審慎;數據統計管理不到位等。
針對上述行為,浙江金融監管局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罰款470萬元;對胡彪禁止從事銀行業3年;對馬煥明、傅丹葉、孫云、林小輝、韓宇坤、孔敏、盧志杰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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