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李鵬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摩托車、電動車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自8月1日起,鹿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開展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
一、整治車輛類型
1.摩托車:各類燃油驅動或電力驅動的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
2.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
二、整治違法行為類型
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非法改裝、亂停亂放、追逐競駛、飆車炸街等擾民且危險的行為。
三、重點整治路段
紫氣大道法院路口至閆溝河路口路段。
除以上重點整治路段外,將在城區漸進擴展整治范圍。
三、處罰方式
對查獲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暫扣或吊銷駕駛證、拘留等;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警大隊將聯合縣融媒體中心對發現的摩托車、電動車不文明或違法駕乘行為進行登記,并對違法人員和相關違法行為通過縣電視臺、“河南省鹿邑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公開曝光。
請廣大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配合整治行動。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