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紹興市分行公布了多張罰單,劍指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貨幣金銀管理規定、違反國庫管理規定、違反征信管理規定以及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
針對這些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紹興市分行對其作出了警告,并處以192.16萬元罰款。
此外,時任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崗的王某莉,因對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2.2萬元罰款。
時任合規管理部總經理的張某,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2萬元罰款。
時任業務運營部總經理的趙某蓉,因對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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