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征程上的奮斗者”中外記者見面會法院系統代表專場。會上,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一級法官徐弘韜談到曾經審理的一起“干擾手機軟件正常跳轉”案件。
紅星新聞發現,該案即支付寶與斑馬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行為保全案——全國首例涉App喚醒策略網絡不正當競爭訴前禁令案,涉及訴前保全,入選浦東法院發布互聯網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
▲徐弘韜。鄭亮 攝
徐弘韜從2013年以來,一直從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審理了一系列涉及互聯網領域的新類型案件。
徐弘韜說,在這起案件中,原告企業運營一款生活類手機軟件,用戶數量巨大。被告企業運營一款相對小眾的家政服務類軟件。由于其中設置了和原告軟件相同的技術參數,所以當用戶需要使用原告軟件進行支付的時候,會被強制跳轉引導到被告的軟件中去。這起案件恰好發生在各大電商平臺網絡購物節期間,因此原告企業收到了大量的用戶投訴。
徐弘韜分析,這起案件體現了互聯網新經濟模式下的知識產權案件三個方面的突出特點:首先是競爭的多樣性突出,像該案雙方的跨界競爭的行為越來越普遍。其次是案件的技術性突出,該案涉及的是手機軟件跳轉技術,目前審理的案件當中還出現了人工智能訓練等一系列前沿技術,作為法官感覺到案件審理的難度明顯上升。再有就是影響的廣泛性突出,互聯網企業利益和用戶利益“深度綁定”,該案中被告企業的行為導致原告運營的軟件在購物節期間無法進行正常支付,影響了廣大用戶支付的便捷性。
徐弘韜認為,這些新特點對法官的能力和素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需要持續學習,需要跨學科、跨領域積累知識。其次需要理念革新,這是互聯網經濟“互聯互通與共享共治”等新理念和新模式的要求。所以,倡導“開門辦案”,多了解產業的真實情況,突破自身的認識局限。除此之外,還需要統籌全局,既要“看得準”眼前的案件結果,也要“看得見”未來技術發展的可能性。特別是對于現階段還不成熟的技術成果,要避免“就案論案”式的機械判斷,給予進一步研發完善的充分空間,在審判工作中努力實現以知識產權鼓勵和保護科技創新的價值目標。
紅星新聞記者 胡伊文 北京報道
編輯潘莉 責編 鄧旆光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