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2024年8月7日,東方集團收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哈爾濱中院”)《決定書》,指定黑龍江華謙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臨時管理人(以下簡稱“臨時管理人”),組織開展預重整各項工作。
此前在2024年6月25日,公司債權人黑龍江東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哈爾濱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51)。
2024年7月15日,公司收到哈爾濱中院《決定書》,哈爾濱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法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66)。
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69)。為公開、公平、公正地引入公司重整投資人,加速推進公司預重整和重整程序,實現公司運營價值最大化,公司決定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意向投資人應于2024年8月28日18時之前將報名材料紙質版送達報名地點,同時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箱。
風險提示顯示,公司已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啟動預重整,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重整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被實施破產清算并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可能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公司將及時披露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無論公司是否能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有基礎上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6月21日,東方集團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6月18日,東方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子公司在關聯方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16.4億元存款出現大額提取受限情形。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表示,“東方財務公司”是“東方集團”的“內部銀行”,東方集團在“東方財務公司”的“存款”,如果流向控股股東,有可能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公司股價受存貸危機影響下跌,股民無端遭受損失,可以向上市公司發起索賠以挽回損失。凡是在2024年6月18日晚間收盤時仍然持有東方集團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 “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東方集團注冊資本365874.49萬人民幣,超過了99%的黑龍江省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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