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 樂天 4月24日
陸金所(股票代碼:“lu”)日前發布公告,宣布公司管理層調整。
陸金所于2025年4月23日,董事會采納審計委員會的建議,議決委任葉迪奇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兼董事長,即時生效。趙容奭將不再擔任董事長職務,實時生效,但將繼續擔任公司首席執行官兼執行董事。
陸金所成,此項變動將區分首席執行官與董事長的角色,以符合上市規則的要求,同時進一步加強董事會的獨立性。
資料顯示,葉迪奇現年78歲,自2004年9月以來擔任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在此之前,彼于1965年加入香港上海滙豐
銀行有限公司,其后自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在滙豐中國地區辦事處擔任中國區行政總裁,自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擔任滙豐總經理,以及自2005年5月至2012年6月擔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3328))的副行長。
葉迪奇亦曾于2002年11月至2005年5月期間擔任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彼自2013年6月至2019年7月擔任平安保險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3年至2019年擔任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5年至2019年擔任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9年8月至2021年11月擔任平安壹賬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現稱PAO Bank Limited)創始董事會主席,自2012年12月至2020年6月擔任南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413))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自2017年2月至2022年12月擔任順豐控股獨立非執行董事。
葉迪奇是皇家香港輔助空軍(后成為政府飛行服務隊)的最后一任指揮官,該隊已于1993年3月解散。
葉迪奇已與陸金所訂立服務協議,初步任期自2025年4月23日起為期三年。根據葉迪奇的委任條款,葉迪奇的薪酬將為每年港幣200萬元,并在完成初步任期后有權獲得現金港幣150萬元。
于本公告日期,葉迪奇于3,000股平安保險H股中擁有權益。
朱培卿辭任CFO,席通專接替職務
于2025年4月23日,朱培卿辭任公司首席財務官、執行董事及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之授權代表職務,自2025年4月23日起生效。此外,劉卉辭任非執行董事,自同日起生效。
陸金所已委任席通專為首席財務官、執行董事和授權代表,自2025年4月23日起生效。
席通專具有豐富的金融行業咨詢、投資和管理經驗。加入陸金所前,彼任職于平安集團,包括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擔任平安銀行零售副總監,自2023年3月至2024年9月于平安集團戰略發展中心和集團企劃部擔任副總監及其他職務,自2017年2月至2019年7月擔任金融壹賬通戰略分析總監。
在其職業生涯早期,席通專自2012年10月至2017年1月先后于普華永道、麥肯錫擔任咨詢顧問,自2019年8月至2023年2月擔任華興新經濟基金投資副總裁。
席通專已與公司訂立服務協議,席先生擔任執行董事的初步任期自2025年4月23日起為期三年。
陸金所董事會已成立一個由公司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葉迪奇、楊如生、李偉東及李祥林組成的臨時特別委員會(「特別委員會」),并由葉迪奇擔任主席,旨在全面負責實施本公司內部監控系統提升,并定期向董事會進行匯報有關進展,直到本公司達成相關復牌指引。
此外,管理層亦成立一個由公司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首席風控官及首席風控專家組成的臨時執行委員會,并由首席執行官擔任主席,旨在協助特別委員會并定期向特別委員會進行匯報。
執行委員會將協助內控顧問最終編制內控審閱報告,包括制定具體的內部監控改進措施及實施時間線。
目前陸金所美股正常交易,但港股已經停牌數月。
審計委員會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羅兵咸永道函件及普華永道中天函件(統稱「PwC函件」),當中羅兵咸永道就所提及的交易提出關注事項。普華永道中天進一步表示,其就公司2022年及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應不得加以倚賴。
為處理上述關注事項,審計委員會已委聘一家領先的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一家并非本公司核數師的國際咨詢公司的法證會計專家(統稱「調查團隊」),就所提及的交易進行獨立調查,調查涵蓋期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在陸金所全面配合下,調查團隊已采取審計委員會及調查團隊認為必要且充分的調查步驟及程序,以查核與所提及的交易有關的事項,包括審閱涉及本公司人員和其他人士的相關通訊及其他同期記錄(例如電郵及工作檔案);進行訪談(包括與高級管理層成員及若干可聯絡的第三方進行訪談);以及查核與所提及的交易有關之賬簿及記錄。
截至本公告日期,獨立調查已基本完成。
獨立調查的主要結果
事實發現
自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陸金所透過陸控子公司作為唯一投資人投資于由一家非關聯信托公司設立及管理的若干信托(「相關信托」)。該等信托受本公司指示向若干關聯實體(各稱「關聯實體」)購買若干資產(「目標資產」)。
調查團隊發現,上述交易并非如PwC函件中所指稱的用于「補償本公司關聯實體因該等關聯實體或其他關聯實體在先前與本公司進行的交易中蒙受的損失」。相反,公司進行該等交易之目的,是透過該等信托回購若干私募投資基金產品(「投資產品」)的相關底層資產(「相關資產」,為目標資產的一部分),用于賠償若干零售投資者于投資產品的投資損失。
陸控子公司曾參與向該等零售投資者銷售投資產品,而當投資產品出現金錢虧損時,該等零售投資者要求賠償其投資損失,因此公司進行了上述交易。此外,公司亦利用其于相關信托的投資,向另一間關聯實體購置若干其他資產(為目標資產的剩余部分)。
為實現前述交易,自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期間,公司向一家第三方銀行出售及轉讓若干高收益資產,而該銀行在收到轉讓后隨即將該等高收益資產轉回予相關信托,從而降低道德風險及目標資產賬面值潛在的減值風險。
另一項PwC函件中所提及的交易涉及本公司在上述交易之前自2020年7月起對另一家信托公司的投資,與上述任何交易均無關連。公司投資的該等信托為獨立第三方管理的全權信托(「全權信托」),并非如PwC函件中所指稱的「用于補償本公司關聯實體因該等關聯實體或其他關聯實體在先前與本公司進行的交易中蒙受的損失」。
關連交易的主要責任人員
前任聯席首席執行官(計葵生已于2024年11月離職)為發生關連交易的相關部門負責人,而前任首席財務官向前任聯席首席執行官報告,并為當時公司的財務部門負責人(已于2024年4月離職)。
改善建議
根據調查結果,調查團隊建議采取以下補救及改善措施:
(i) 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相關紀律處分;
(ii) 改進和增強本公司有關舉報制度,包括加強舉報人保護機制等;
(iii) 優化內部審批程序,充分發揮首席風控官和相關合規風控部門的作用;
(iv) 對相關管理層及員工提供更多合規及風險管理主題培訓。
經考慮獨立調查結果并為進一步強化本公司內部監控,董事會已批準以下補救行動和進一步公司治理舉措。
1. 追償安排
公司透過相關信托已支付合共人民幣13.7億元(「已支付金額」)回購相關資產,以賠償購買投資產品的零售投資者的投資損失。公司已與同
樣參與銷售投資產品的相關關聯實體(「關聯方」)進行討論,要求其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分擔賠償損失。
2025年4月23日,經董事會批準,與關聯方簽訂協議,同意就零售投資者所產生的相關投資損失由關聯方和本集團按照70%和30%的比例進行分擔(「約定比例」),集團將根據相關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已支付金額的差額按照約定比例向關聯方追償。
2024年第四季度經營情況摘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償還總貸款余額為人民幣2,169億元,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3,154億元相比,下降31.2%,其中
消費金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尚未償還貸款余額為人民幣501億元,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371億元相比,增加34.9%。
2024年第四季度,所賦能新增貸款總額為人民幣694億元,與2023年同期的人民幣470億元相比,增加47.6%,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的
消費金融新增貸款為人民幣267億元,與2023年同期的人民幣188億元相比,增加42.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計借款人數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約20.9百萬人增加23.6%至約25.9百萬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含消費金融子公司)承擔風險的尚未償還貸款余額比例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39.8%增至74.6%。增信合作伙伴承擔風險的剩余尚未償還貸款余額比例為25.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含消費金融子公司)承擔風險的尚未償還貸款余額比例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33.5%增至71.1%。
2024年第四季度,本公司所賦能貸款總額(不包括消費金融子公司)的C-M3遷徙率1為1.0%,而2024年第三季度為0.9%。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所賦能一般無抵押貸款及有抵押貸款的遷徙率分別為0.9%及1.0%,而2024年第三季度分別為0.9%及0.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賦能貸款總額(不包括消費金融子公司)的30天以上逾期率為4.8%,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5.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一般無抵押貸款的30天以上逾期率為4.7%,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5.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抵押貸款的30天以上逾期率為5.1%,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4.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賦能貸款總額(不包括消費金融子公司)的90天以上逾期率3為2.9%,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3.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一般無抵押貸款的90天以上逾期率為2.9%,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3.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抵押貸款的90天以上逾期率為2.9%,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2.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消費金融貸款的不良貸款(NPL)率4為1.2%,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1.2%。
2025年第一季度經營情況摘要
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償還總貸款余額為人民幣2,039億元,與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人民幣2,702億元相比,下降24.6%,其中消
費金融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尚未償還貸款余額為人民幣501億元,與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人民幣388億元相比,增加29.3%。
2025年第一季度,所賦能新增貸款總額為人民幣573億元,與2024年同期的人民幣481億元相比,增加19.1%,其中2025年第一季度的
消費金融新增貸款為人民幣304億元,與2024年同期的人民幣203億元相比,增加50.0%。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計借款人數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約21.7百萬人增加23.9%至約27.0百萬人。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含消費金融子公司)承擔風險的尚未償還貸款余額比例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48.3%增至79.9%。增信合作伙伴承擔風險的剩余尚未償還貸款余額比例為19.8%。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含消費金融子公司)承擔風險的尚未償還貸款余額比例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41.6%增至78.5%。
2025年第一季度,本公司所賦能貸款總額(不包括消費金融子公司)的C-M3遷徙率為0.8%,而2024年第四季度為1.0%。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所賦能一般無抵押貸款及有抵押貸款的遷徙率分別為0.8%及1.0%,而2024年第四季度分別為0.9%及1.0%。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賦能貸款總額(不包括消費金融子公司)的30天以上逾期率為4.5%,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4.8%。截至2025年3月31日,一般無抵押貸款的30天以上逾期率為4.2%,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4.7%。截至2025年3月31日,有抵押貸款的30天以上逾期率為5.4%,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5.1%。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賦能貸款總額(不包括消費金融子公司)的90天以上逾期率為2.6%,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2.9%。截至2025年3月31日,一般無抵押貸款的90天以上逾期率為2.5%,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2.9%。截至2025年3月31日,有抵押貸款的90天以上逾期率為3.0%,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2.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消費金融貸款的不良貸款(NPL)率為1.2%,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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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媒體人雷建平創辦,若轉載請寫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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