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將迎來投資范圍、機構數量的擴容。
3月5日,金融監管總局向各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保險公司等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旨在為更好發揮股權投資對科技創新和民營企業發展的支持作用,進一步優化完善試點政策。
所謂AIC,是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主要從事銀行債權轉股權及配套支持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2024年9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將五家大型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范圍由上海擴大至北京等18個城市,并納入穩經濟增長一攬子增量措施抓好落實,指導大型商業銀行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推動試點落地見效。目前已實現18個城市簽約全覆蓋,簽約金額超過3500億元,取得積極成效。
此前,AIC的相關文件多面向工農中建交五大行,如今則將股份制銀行業、保險公司、養老金公司等納入。現有的五家AIC也均為五大行全資持股公司,自2017年下半年成立以來從未擴圍。未來,符合相關條件的股份制銀行或能成立AIC。
《通知》也明確指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目前,五家大型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通過試點,探索了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模式。穩妥有序增加參與試點的機構數量,有利于調動更多資金和資源參與試點,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和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此次《通知》還指出,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范圍擴大至試點城市所在省份。此前,試點政策僅允許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通過附屬機構發行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試點城市范圍內開展股權投資。《通知》明確,相關基金可以在試點城市所在省份范圍內進行股權投資,有利于擴大基金的項目支持范圍,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基金募資,降低基金運作成本,提升運作效率。
在保險資金運用上,《通知》明確,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投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通過附屬機構發行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行的債券或者參股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拓寬股權投資試點資金來源。此舉有利于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拓寬股權投資試點資金來源,進一步豐富科技企業多元化融資體系。
2月26日,金融監管總局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在京召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座談會。會議提出,金融監管總局將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協同配合,推動優化股權投資環境,調動更多資金和資源支持試點。持續總結試點經驗,優化完善試點政策,推動試點工作有序擴圍,為服務國家發展戰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支持科技創新和民營經濟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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