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時代商業研究院
作者|陳麗娜
編輯|鄭琳
曾經的前五大供應商變為同行競對,江蘇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智教育”)的市場份額還能保住嗎?
2023年7月13日,金智教育申報創業板IPO成功過會,2024年12月29日更新提交相關財務資料,截至目前仍未上市。在報告期內,金智教育研發的APP三次遭到有關部門的通報,該產品的用戶信任度和留存率遭受考驗,給本就艱難的IPO之路蒙上了陰影。
同時,市場風云變幻,此前跑通的商業模式并不能一勞永逸。金智教育的大供應商,搖身一變成為同場競標的對手,金智教育遺憾敗北。未來,其產品的市場份額可能被蠶食。
2月16日、28日,就被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通報、上游互聯網巨頭入局搶占市場等主要問題,時代商業研究院向金智教育發函并致電詢問,但截至發稿,對方仍未解釋上述問題。
主要APP產品被三次通報,涉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金智教育是一家高校信息化服務的提供商。其主要為高等院校和中職學校提供軟件開發、SaaS服務、運維服務、系統集成等信息化服務。
其中,SaaS服務的核心產品包括今日校園APP。APP的使用涉及用戶的隱私數據,保障數據安全是金智教育的重要課題。但在報告期內(2020—2023年上半年),今日校園APP接連被有關部門通報。
2020年8月,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通報,今日校園APP存在APP、SDK未告知用戶收集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圍且未經用戶同意,私自收集用戶個人信息;APP、SDK未向用戶告知且未經用戶同意,私自使用個人信息,將用戶個人信息用于其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特別是私自向其他應用或服務器發送、共享用戶個人信息。
在被通報后,金智教育在對待用戶信息上,似乎并沒有吸取教訓,而是在2020年11月、2021年2月再次被網信辦和江蘇省通信管理局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條也指出:“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
金智教育為何多次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未來是否存在法律追責或用戶信任危機?長期來看,其多次遭通報批評,對今日校園APP的用戶留存率也會產生影響。
供應商變競爭對手,在同臺競標中落選
金智教育的上游由阿里巴巴(09988.HK)、騰訊(00700.HK)和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等基礎設施供應商、云服務商和大型軟件企業構成。2020—2022年,騰訊云計算(北京)有限責任公司、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等都是金智教育的前五大供應商。
在招股書中,金智教育稱若阿里巴巴、騰訊和華為等大型互聯網或軟件廠商未來進一步深入參與高校信息化行業中游業務,則有可能出現其利用品牌影響力對高校信息化行業競爭格局產生更大影響。
而上述互聯網大廠已經開始布局教育信息化行業的產品,這對金智教育或造成較大的市場沖擊。
阿里云是阿里巴巴的核心技術部門與戰略級業務單元,據阿里云官網發布的信息,阿里云能為教育行業提供覆蓋高等院校、高職高專、K12基礎教育、政府機構以及在線教育、培訓機構等全場景教育解決方案。
此外,騰訊旗下的云計算服務品牌也在布局。據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2020年10月9日,金智教育與騰訊云共同入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的智慧校園云服務平臺采購項目。但2020年10月13日該項目中標公告顯示,中標單位為騰訊云。

曾經的供應商如今同臺競技,金智教育在與騰訊云的市場競爭中能否勝出,目前看來存在難度。在互聯網巨頭布局搶占市場的情況下,金智教育的市場份額可能遭到蠶食,其收入和業務的穩定性也將受到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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