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5 日消息,據(jù)彭博社今日報道,美國網(wǎng)約車巨頭 Lyft 在一項訴訟中指控舊金山市在五年內(nèi)多收了 1 億美元(備注:當(dāng)前約 7.3 億元人民幣)的稅款。
Lyft 稱舊金山市根據(jù)乘客支付的乘車費用總額計算了 2019 年至 2023 年的稅收,不公平地將司機獲得的報酬也描述為公司收入。但 Lyft 表示,這不是其商業(yè)模式的運作方式。

“Lyft 將司機視為其客戶,”該公司在向州法院提交的訴狀中表示。“因此,Lyft 將收入確認為司機支付給 Lyft 的費用,而不是乘客支付給司機的費用。Lyft 不會出于任何目的將司機視為員工。”
該公司的律師寫道,舊金山市的方法是“扭曲的,將嚴重夸大 Lyft 在該市的業(yè)務(wù)活動所帶來的總收入”。他們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不認為司機薪酬是 Lyft 收入的一部分,也不認為它是聯(lián)邦和州所得稅的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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